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参股前向启创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轮投资人”)于2015年5月5日与深圳前向启创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向启创”)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以增资方式参股投资人民币2790万元取得本次增资扩股后前向启创15%的股权。
公司和前向启创双方的产品具有显著的集成和协调性,公司的入股有利于改善前向启创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帮助其更好的实现业务发展目标。经各方再次友好协商,就本次投资重新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增资方式参股投资人民币2900万元,取得本次增资扩股后前向启创20%的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前向启创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与泰然九路交界西北泰然云松大厦10E
法定代表人:熊志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9月25日
经营范围: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网络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干燥机、工业除湿机、净化设备、机电机械、制冷设备的开发和销售;智能交通产品的研发、道路交通设施的研发与销售;会议公共广播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
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 熊志亮 | 40.8% |
| 张晖 | 23.2% |
| 上海浦软汇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 |
| 陆作森 | 11.2% |
| 但军波 | 2.4% |
| 唐勇 | 2.4% |
| 上海浦软晨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8% |
| 合计 | 100%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向启创总资产15.95万元,净资产-132.21万元,营业收入33.71万元,净利润-97.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前向启创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增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前向启创作为从事车载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模块及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的国内龙头企业,运营情况良好。为扩充股本规模、引入机构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决定通过增资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以期更好的实现前向启创的未来发展目标;
本轮投资人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是汽车主动安全控制系统的国内龙头企业。本轮投资人和前向启创双方的产品具有显著的集成和协调性,本轮投资人的入股有利于改善前向启创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帮助其更好的实现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向启创于2015年6月17日召开了董事会,并于2015年6月17日召开了股东会,同意本轮投资人向前向启创增资,股东会同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资扩股的有关事宜。
有鉴于上述事实,经各方友好协商,就本轮投资人拟向前向启创增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 本次增资协议的各方
(1) 甲方:熊志亮
(2) 乙方:张晖
(3) 丙方:陆作森
(4) 丁方:唐勇
(5) 戊方:但军波
(6) 已方:上海浦软汇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庚方:上海浦软晨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 辛方: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9) 壬方:深圳前向启创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其中: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庚方为前向启创的原股东,辛方为本轮投资人,壬方为本次投资标的。
2、本轮投资人向前向启创投资29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前向启创投后估值为人民币14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轮投资人取得前向启创注册资本全面稀释基础上20%的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前向启创的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 熊志亮 | 32.64% |
| 张晖 | 18.56% |
| 上海浦软汇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 |
| 陆作森 | 8.96% |
| 上海浦软晨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4% |
| 唐勇 | 1.92% |
| 但军波 | 1.92% |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20% |
| 合计 | 100% |
3、各方同意,本次增资款项的用途为用于扩大销售、研发、补充经营流动资金等主营业务的经营和发展以及双方事先一致同意的其他用途。
4、各方同意,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5、前向启创承诺并保证,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本轮投资人可以要求对前向启创进行收购合并,否则前向启创应尽快实现在国内证券市场的公开发行并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
6、前向启创承诺并保证,前向启创在本次融资之后的股权转让及融资估值不得低于本次的融资的估值。
7、前向启创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轮投资人委派1名董事。
8、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仅为拟签署增资协议的主要条款,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四、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在汽车制动系统领域深度耕耘,积累了大量的整车制造客户。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智能化也将成为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而智能驾驶的实现将首先通过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系统)来实现。公司多年来在基础制动及电子辅助制动领域的研究为公司今后进入汽车智能驾驶领域打下了一定的基础。通过参股前向启创可以帮助公司更好的布局汽车智能驾驶领域,加快环境感知、主动安全控制、移动互联的智能驾驶领域布局,打造智能汽车生态圈。同时前向启创可以借助公司市场客户资源,更好的实现其进入前装市场的业务发展目标。本次对外投资参股前向启创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对外投资参股前向启创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经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中出现部分文字错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公告原文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向启创总资产159,484.81万元,净资产-1,322,134.18万元,营业收入337,142.19万元,净利润-976,007.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现更正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向启创总资产15.95万元,净资产-132.21万元,营业收入33.71万元,净利润-97.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除上述情况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 2015-06-24 | |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 2015-06-24 | |
|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2015-06-24 | |
|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06-24 | |
|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2015-06-24 | |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公告 | 2015-06-24 | |
|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 2015-06-24 | |
|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5-06-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