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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提交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提议。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议主要内容
1、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持续盈利能力和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何亚民先生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依据利君股份可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936,595,403.81的实际情况,提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601,5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02,500,00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亚民先生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提议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何亚民先生、何佳女士、魏勇先生、徐智平先生、胡益俊先生、唐国琼女士(超过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并一致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提议的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股本规模、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持续盈利情况及公司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上市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上述提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股本转增后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做大做强;提议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上述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减持股票情况及未来6个月拟减持情况
1、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减持情况:
| 名称 | 减持前持股数量(股) | 减持前持股比例(%) | 前6个月减持数量(股) | 前6个月减持比例(%) | 减持后持股数量 (股) | 减持后持股比例(%) |
| 何亚民 (控股股东、董事长) | 145,199,999 | 36.21% | 0 | 0 | 145,199,999 | 36.21% |
| 何佳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 140,400,000 | 35.01% | 25,000,000 | 6.23% | 115,400,000 | 28.78% |
| 魏勇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 | 72,000,000 | 17.96% | 10,001,000 | 2.50% | 61,999,000 | 15.46% |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预披露公告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6个月拟减持情况:
|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未来6个月拟减持计划 |
| 何亚民 (控股股东、董事长) | 145,199,999 | 36.21% | 何亚民先生不排除未来六个月内,因投资及开展资本运作的需要拟减持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至6.3%之间。 |
| 魏勇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 | 61,999,000 | 15.46% | 魏勇先生不排除未来六个月内,因投资及开展资本运作的需要拟减持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至2.0%之间。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接到何亚民先生和魏勇先生的减持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理由
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持续盈利能力和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0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五、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上述提议后,在当天较短时间内进行了讨论并决定尽快披露该提议,确保减少内幕信息传播时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严格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提交的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利君股份董事会关于对提议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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