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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2015-018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供水服务调度大楼十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4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龚国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杰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可转债存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利息支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8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9议案名称: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拟签订〈江阴市应急备用水采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备注:上表中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投票数据。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岩平、张玉恒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19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人”)拟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汇通14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在自愿、合法、合规基础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增持”)。 一、本次增持的目的 本次增持是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而提出。 二、增持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人员系公司现任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龚国贤,董事、总经理沙建新,董事、董事会秘书朱杰,副总经理高立、曾武、吴耀东,财务总监王炜)。 三、增持方式 (一)增持人本着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自筹资金及融资资金委托朱杰先生认购由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代码:601199)流通股股票。 (二)本次增持资金规模共计2400万元人民币,由增持人自筹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和融资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两部分资金组成。 (三)增持人委托朱杰签署协议,向朱杰提供增持款,委托并通过朱杰进行投资。朱杰与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签署资产管理计划等相关协议,并向资产管理计划注资。增持人委托并通过朱杰参与增持计划的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 (四)信托计划的信托期限为10年,本次认购的信托单元期限为12个月。 (五)本计划承诺,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起始日期为本计划增持实施完成日。 (六)本次增持行为所产生的融资利息及相关手续费由增持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增持实施情况 2015年6月23日,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665683股,合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8%,增持均价为35.61元,本次增持已实施完毕。 五、增持股份的表决权 全体增持人放弃因参与信托计划而间接持有江南水务股票的表决权。信托计划放弃直接持有的江南水务股票的表决权。 六、其他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计划及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本计划及增持人承诺: 在下列期间不买卖江南水务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5、本计划及增持人承诺:本计划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江南水务所有。 6、增持人申请退出计划均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管理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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