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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5-033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24日以电话会议与传真相结合的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15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松峰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小额贷款作为我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伴随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公司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区聚集了大量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此类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作为新能源汽车应用整体方案提供商,公司子公司上海捷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拥有包括上述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在内的众多潜在客户及服务对象。在新能源汽车应用过程中,这些企业存在新能源汽车衍生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

  为响应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丰富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条线和服务内容,增强现有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粘性,提高盈利水平,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在上海市青浦区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大众交通作为上海市最大的综合交通服务供应商,在交通服务领域具备市场和品牌优势。此次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也将建立与大众交通的长期合作关系,拓展公司及子公司在上海市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空间。

  同时,为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有效管控,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在小额贷款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中的利益,公司拟委派副总裁、财务总监程长风先生担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7月31日在公司六楼大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议主要议题为: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5-034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6月24日以电话会议与传真相结合的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15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忠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小额贷款作为我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伴随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公司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区聚集了大量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此类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作为新能源汽车应用整体方案提供商,公司子公司上海捷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拥有包括上述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在内的众多潜在客户及服务对象。在新能源汽车应用过程中,这些企业存在新能源汽车衍生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

  为响应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丰富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条线和服务内容,增强现有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粘性,提高盈利水平,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在上海市青浦区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大众交通作为上海市最大的综合交通服务供应商,在交通服务领域具备市场和品牌优势。此次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也将建立与大众交通的长期合作关系,拓展公司及子公司在上海市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空间。

  同时,为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有效管控,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在小额贷款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中的利益,公司拟委派副总裁、财务总监程长风先生担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袁树民、葛定昆、田海星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5-035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额贷款作为我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伴随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区聚集了大量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此类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作为新能源汽车应用整体方案提供商,公司子公司上海捷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新能源汽车”)拥有包括上述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在内的众多潜在客户及服务对象。在新能源汽车应用过程中,这些企业存在新能源汽车衍生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

  为响应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丰富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条线和服务内容,增强现有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粘性,提高盈利水平,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在上海市青浦区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大众交通作为上海市最大的综合交通服务供应商,在交通服务领域具备市场和品牌优势。此次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也将建立与大众交通的长期合作关系,拓展公司及子公司在上海市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空间。

  同时,为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有效管控,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在小额贷款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中的利益,公司拟委派副总裁、财务总监程长风先生担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

  2015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7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4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截至2010年12月23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869,595.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6,130,404.54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533,270,404.5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9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监管部门的检查意见,本公司2011年将IPO信息披露合同中附赠1至5年不等的常年信息披露服务匡算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费用95万元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及管理费用,并相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 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7,080,404.54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中增加机械系统振动与噪声重点实验室、模块化高效生物质能发电系统实验室和变频节能混合电源系统研发实验室的建设内容,项目投资额由1,990万元增加至3,142万元,增加部分投资资金由超募资金支出。

  二、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1、2011 年3 月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8,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1 年6 月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3、2011 年6 月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出资对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增资7,500.00 万元, 其中6,2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5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持有智光节能20%股权,后者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2012 年6 月30 日公司已全部使用超募资金对智光节能投资7,500.00 万元。

  4、2011 年12 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超募资金,公司实际使用5,000万元,其余2,000万元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未使用。2012 年6 月8 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5,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12年8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 2012年9月30日,相关资金已全部完成补充。

  6、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决议使用超募资金42,000万元,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35,000万元。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含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为214,543,121.83元。

  三、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浦大众小贷公司”)

  拟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以有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青浦大众小贷公司的设立尚需有关部门批准。

  2、发起人构成及拟出资情况

  ■

  (1)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000400085115

  成立时间:1994年6月6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12楼

  注册资本:157608.190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经营范围: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出租汽车、省际包车客运)、相关的车辆维修(限分公司经营)、洗车场、停车场、汽车旅馆业务(限分公司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限分公司经营);投资举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具体项目另行报批)。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众交通为青浦大众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27.19亿元,净利润为4.23亿元,净资产69.38亿元,资产负债率38%。目前,大众交通已在徐汇、长宁、嘉定、闵行设立4家小额贷款公司,具备一定的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经验。

  (2)上海大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10104000103755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17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张静

  经营范围:住宿,本经营场所内从事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酒堂饮,百货、五金交电、装潢材料、汽车配件(除蓄电池)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收费,会务服务,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计算机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咨询,中型饭店(含熟食卤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3849.22万元,净利润为685.18万元,净资产16985.55万元,资产负债率32.21%。

  (3)上海越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229000588365

  成立时间:2001年3月27日

  住所:青浦区重固镇外青松公路4925号D-711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世敏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7055.61万元,净利润为1828.44万元,净资产8177.79万元,资产负债率55.9%。

  3、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小额贷款作为我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本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沪府办[2008]39号)、《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修订版)》(沪金融办通[2010]26号)的相继出台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运营工作进行指导。本次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青浦大众小贷公司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

  上海市青浦区拥有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这些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但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支持存在一定难度。因此,青浦大众小贷公司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青浦区设立小贷公司,能够较好地缓解区内及周边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为区内及周边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大众交通前身为上海市大众出租汽车公司,是上海最大的综合交通服务供应商,拥有出租车、租赁车、物流车、旅游车等各类车辆1.9万余辆。大众交通旗下拥有大众出租公司、大众租车公司、大众物流公司、大众国旅、交通大众等企业,并在青浦区投资营运了大众驾驶员驾校、大众汽车4S店、通用汽车4S店旗舰店等,整合品牌、资金、资源优势,逐步形成了大型综合汽车服务经济功能区。通过此次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将与大众交通深化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丰富公司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拓展新能源汽车业务市场领域。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捷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作为新能源汽车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定位于车辆功能化定制开发、租赁销售、充电桩配套运营、衍生金融服务及相关业务,目前重点业务领域聚焦于城市客运、城市物流等专用车市场。作为全国主要的物流集散地和物流企业总部聚集地,青浦区及周边地区拥有大量物流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可作为捷泰新能源汽车公司的潜在服务对象。本次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青浦大众小贷公司,能够为捷泰新能源汽车公司向客户提供衍生金融服务准备条件,有助于丰富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条线和服务内容,进而增强现有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粘性。

  目前,青浦大众小贷公司主发起人大众交通已经成立徐汇大众小贷公司、长宁大众小贷公司、嘉定大众小贷公司、闵行大众小贷公司共4家小贷公司,其中三家成立超过2年,已取得较好收益。作为主发起人,大众交通在小贷公司运营方面拥有良好的业务拓展能力、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能力。因此,青浦大众小贷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预期,将对公司业绩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使用超募资金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也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五、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青浦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将遵循相关行业规定,借鉴同行业先进经验,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各项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

  1、信用风险

  在经营贷款业务时,如客户违约或资信下降,可能给小额贷款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和收益的不确定性。

  针对信用风险,公司将与其他发起人股东共同协助青浦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分级授权、审贷分离和集体审批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客户授信和信用评级制度,统一和规范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完善信贷业务担保和以物抵债管理,不断强化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工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在较好水平。

  2、内控风险

  如治理结构不合理、控制制度不完善、市场反应不灵敏、操作程序或标准出现偏差,青浦小额贷款公司可能面临内控风险。

  为控制和防范上述风险,公司将与其他发起人股东一同协助青浦小额贷款公司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授信业务控制、资金业务控制、流动性风险的控制、贷款业务控制、会计业务控制、稽核与监察控制等环节。通过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措施、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使青浦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业务在依法、合规、安全、稳健的基础上迅速发展。

  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程序

  1、2015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青浦大众小贷公司。

  2、2015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青浦大众小贷公司。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元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在上海市青浦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能够为子公司向客户提供衍生金融服务准备条件,有助于丰富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条线和服务内容,增强现有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粘性,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事项,有助于公司拓展潜在客户,衍生新的金融服务及相关业务,具有良好的盈利预期,对公司业绩将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刊登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5-036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下午15:00—2015年7月31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天辰路1633号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等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函件于2015年7月30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

  来信请寄:上海市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天辰路1633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712(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股东登记时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登记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29日、7月30日9: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天辰路1633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7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3;

  (2)投票简称:“科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科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请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为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①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②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的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的议案,视为弃权。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徐坤

  联系电话:021-69758012

  传真:021-69758500

  通讯地址:上海市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天辰路1633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712。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资料备于证券投资部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设立小额贷款

  公司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电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科泰电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科泰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7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科泰电源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4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截至2010年12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869,595.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6,130,404.54元,其中超募资金余额为533,270,404.5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9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监管部门的检查意见,科泰电源2011年将IPO信息披露合同中附赠1至5年不等的常年信息披露服务匡算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费用95万元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及管理费用,并相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7,080,404.54元,超募资金总额为532,320,404.54元。

  根据科泰电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中增加机械系统振动与噪声重点实验室、模块化高效生物质能发电系统实验室和变频节能混合电源系统研发实验室的建设内容,项目投资额由1,990万元增加至3,142万元,增加部分投资资金由超募资金支出。调整后超募资金总额为520,800,404.54元。

  二、科泰电源超募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1、2011年3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1年6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3、2011年6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出资对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增资7,500万元, 其中6,2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批准公司签署关于增资智光节能的《增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增资后,公司持有智光节能20%股权,后者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2012 年6 月30 日,公司已全部使用超募资金对智光节能投资7,500.00 万元。

  4、2011 年12 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超募资金,公司实际使用5,000万元,其余2,000万元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未使用。2012 年6 月8 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5,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 2012年9月30日,相关资金已全部完成补充。

  6、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决议使用超募资金42,000万元,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35,000万元。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含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为214,543,121.83元。

  三、科泰电源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事项

  1、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信息(以有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名称: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浦大众小贷公司”)

  拟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2、发起人构成及拟出资情况

  ■

  3、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分析

  小额贷款作为我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本次参与合资设立青浦大众小贷公司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

  上海市青浦区拥有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这些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但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支持存在一定难度。因此,青浦大众小贷公司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青浦区设立小贷公司,能够较好地缓解区内及周边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为区内及周边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科泰电源控股子公司上海捷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作为新能源汽车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定位于车辆功能化定制开发、租赁销售、充电桩配套运营、衍生金融服务及相关业务,目前重点业务领域聚焦于城市客运、城市物流等专用车市场。作为全国主要的物流集散地和物流企业总部聚集地,青浦区及周边地区拥有大量物流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可作为捷泰新能源汽车公司的潜在客户。本次公司参与设立青浦大众小贷公司,能够为捷泰新能源汽车公司向客户提供衍生金融服务准备条件,有助于丰富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条线和服务内容,进而增强现有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粘性。

  目前,青浦大众小贷公司主发起人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立徐汇大众小贷公司、长宁大众小贷公司、嘉定大众小贷公司、闵行大众小贷公司共4家小贷公司,其中三家成立超过2年,已取得较好收益。作为主发起人,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小贷公司运营方面拥有良好的业务拓展能力、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能力。因此,青浦大众小贷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预期,将对公司业绩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

  基于上述分析,科泰电源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设立青浦大众小贷公司。

  四、保荐机构意见

  科泰电源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事项,有助于公司拓展潜在客户,衍生新的金融服务及相关业务,具有良好的盈利预期,对公司业绩将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该事项已经科泰电源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科泰电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 龙 曾双静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及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元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在上海市青浦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能够为子公司向客户提供衍生金融服务准备条件,有助于丰富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条线和服务内容,增强现有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粘性,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与大众交通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独立董事:

  袁树民

  葛定昆

  田海星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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