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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聘基金经理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金运激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金运激光(代码:300220”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过渡期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27日披露的《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规则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的过渡期为2015年6月15日(含)至2015年6月23日(含)。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即2015年6月23日收市后对基金份额进行折算。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以折算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计算方法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前基金份额总数 ×1.00元) 折算后的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基金份额以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持有期的计算仍以投资者认购、申购(包括转换转入)或者过渡期申购基金份额的实际操作日期计算,不受基金份额折算的影响。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015年6月23日本基金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39元,依据前述折算规则确定的折算比例为 1.338720325 。折算后本基金的总份额由3,435,924,618.29份调整为 4,599,742,121.69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并进行变更登记,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为2015年6月24日,保本周期为3年,保本周期自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至3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果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相关情况。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关于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为提高交易便利,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大成深证成份ETF”,场内简称:深证ETF,基金代码:159943)可以进行份额折算。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事先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前公告。 为了提高本基金的交易便利,便于投资者使用大成深证成份ETF跟踪深证成份指数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份额折算。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2015年6月29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比例及方式 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折算比例=(2015年6月29日基金资产净值/2015年6月29日基金总份额)÷(2015年6月29日标的指数收盘值÷1000) 2015年6月29日标的指数收盘值是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深证成份指数(指数代码:399001)2015年6月29日收盘后的指数点位。 “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处理。 折算后深证成份ETF基金份额净值=2015年6月29日大成深证成份ETF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后大成深证成份ETF基金份额数量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按照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 折算后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大成深证成份ETF基金份额数量=折算前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大成深证成份ETF基金份额数量×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四、折算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基金管理人将在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2015年7月1日)公告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自折算处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2015年7月1日)起,基金持有人可以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2015年6月2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将于2015年6月30日通过网站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介进行披露。 五、调整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份额折算后,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原100万份调整为30万份。 六、其他事项 1、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折算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本公告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在本基金折算前已冻结或质押的基金份额,因折算而形成的新份额将继续被冻结或质押。 3、因折算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折算安排做适当调整。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服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5年06月30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5年05月29日至2015年06月29日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5年06月30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5年06月30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该日的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15年06月29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咨询办法: ⑴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⑵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⑶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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