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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5-06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计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9月23日和2014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定向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以人民币2500万元购期限为183天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132期收益凭证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132期收益凭证 2、产品代码:内部产品代码ZJ15132,备案登记统一编码S59412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4、产品期限:183天 5、风险等级:低 6、本期收益凭证预期收益率(年化):4.70%-4.75% 7、认购开始日:2015年6月23日 8、产品起息日:2015年6月23日 9、产品到期日:2015年12月23日 10、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 1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 12、资金到帐日:同产品到期日 13、公司本次使用25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97%。 三、投资标的情况 1、本公司可通过中信证券柜台市场、机构间私募报价与转让系统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合法场所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 2、根据本次发行计划,发行人将根据业务需求按期次发行各期收益凭证。各期收益凭证的投资收益可能与特定标的的市场表现相关,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股票、股票指数、基金、利率、商品交易合约以及它们的组合。 3、各期收益凭证的具体发行条款将依据本发行计划说明书"收益凭证主要条款"和各期收益凭证对应的产品说明书确定。收益凭证的产品说明书与本发行计划说明书约定不一致的,以产品说明书约定为准。 4、本公司收益凭证发行将按照相关监管和行业自律规定的要求,对各期收益凭证向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性组织提交备案。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截至2015年6月24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累计金额为1.3亿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22%。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定向收益凭证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5-02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15:00至2015 年6 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9-19号好利来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舒婷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50,0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66,680,000股的74.985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50,000,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0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签订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0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谭昆仑、齐欣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5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御银股份,股票代码:002177)于2015年6月25日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5月2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工作进展情况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方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法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积极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停牌期间公司按有关规定每周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进行了反复论证沟通,认为该项目尚不成熟,推进该事项将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四、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0券简称:荣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获得并购重组委审核无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荣信股份,股票代码:002123)于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015年6月24日,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52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荣信股份,股票代码:002123)于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3荣信01;债券代码:112145)正常交易。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号编号:2015-04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连速先生的通知,魏连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6月20日,魏连速先生因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40,000股(其中2,04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50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事项已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48)。 2015年6月23日,魏连速先生将上述2,54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连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105,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7%,其中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23,504,69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90.0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8%。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5-075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达兴业,证券代码:002002)已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073。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达兴业,证券代码:002002)自2015年6月2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公告披露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5-02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七届董事会、 监事会将于 2015年 6 月 28 日任期届满三年。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度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公司将在有关事宜确定后,及时推进换届工作,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5-035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5年6月19日至6月24日,公司股票(中粮地产,证券代码00003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常波动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在近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了部分公司股票,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筹划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2、公司经自查,认为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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