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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45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银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简称"管道工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购买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管道工业拟购买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4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天飞、吴俊英、李怀奇以通讯方式参加。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淦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工业")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进度,合理安排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购买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管道工业拟购买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46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工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41号《关于核准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3年4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向包括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八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6,644.8万股,发行价格为7.52元/股,共计募集资金499,688,9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80,997,512.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81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数额

(万元)

1年产20万吨高等级石油天然气输送用预精焊螺旋焊管项目59,252.0026,556.45
2年产10万吨新型钢塑复合管项目27,406.0021,543.30
合计86,658.0048,099.75

二、募集资金的变更及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金洲管道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年产20万吨高等级石油天然气输送用预精焊螺旋焊管项目"固定资产建设投资(土地款)的自筹资金11,696,180元;金洲管道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年产10万吨新型钢塑复合管项目"固定资产建设投资(土地款)的自筹资金21,331,355元。

截至2015年6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31,042.59万元(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5,500万元),剩余17,057.16万元(含利息收入)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公司子公司管道工业负责实施"年产20万吨高等级石油天然气输送用预精焊螺旋焊管项目",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579.19万元(含利息收入);金洲管道负责实施"产10万吨新型钢塑复合管项目",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477.97万元(含利息收入)。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管道工业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4年6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管道工业于2015年6月17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期限以及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按照募集资金项目各单项合同签订的资金支付进度,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之前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进度,合理安排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预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财务费用不超过510万元。

五、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进度,合理安排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中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分批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中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管道工业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且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安信证券同意管道工业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4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工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41号《关于核准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3年4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向包括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八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6,644.80万股,发行价格为7.52元/股,共计募集资金499,688,9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80,997,512.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81号)。

2、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并且公司与安信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与安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33,027,535.00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前次发行剩余募集资金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1,331,355.00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17日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另外,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6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31,042.59万元(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5,500万元),余额为17,057.16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2013年5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管道工业决定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公司确定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购买额度

截止2015年6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2,557.16万元(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5,500万元),拟使用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额度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购买不超过10,000万元额度,管道工业拟购买不超过10,000万元额度。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合理搭配期限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应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15年6月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前十二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74,000万元,已到期产品取得收益466.23万元,尚有5,500万元产品未到期。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5月)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购买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管道工业拟购买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1)金洲管道及其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短、风险低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安信证券同意金洲管道及其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48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管道"或"公司")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集团")于2015 年 6 月 9 日分别与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贵花开")、自然人戎国平、王余华、施卫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金洲管道股票 8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5% ;金洲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洲")于 2015年 6 月 9 日与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金洲管道股票 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 ,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洲集团持有金洲管道股份130,015,73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9,573,12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20,442,619股(其中质押股份36,750,000股,无权利限制股份83,692,619股);上海金洲持有金洲管道股份3,627,62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

由此,金洲集团可协议转让股份为83,692,619股,上海金洲可协议转让股份为3,627,620股,金洲集团和上海金洲可协议转让股份数量均大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协议转让数量(分别为83,000,000股和3,000,000股),金洲集团和上海金洲协议转让股份不存在任何条件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二、转让双方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出让方为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金洲为金洲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受让方为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戎国平、王余华、施卫新。

经查询金洲集团、上海金洲、富贵花开工商登记、变更资料,本次协议转让方金洲集团、上海金洲与受让方富贵花开、戎国平、王余华、施卫新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5年6月23、24日,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戎国平、王余华、施卫新分别签署了《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人/本公司与金洲管道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本人/本公司与本次转让的其他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3)本次转让完成后,本人/本公司不与任何本次转让的其他受让方一致行动以获取金洲管道的控制权。

2015年6月24日,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与本次转让的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三、转让前后公司控股权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锦方、徐水荣、沈淦荣、周新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1.67%、1.01%、0.89%、0.38%,公司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4.98%(俞锦方、徐水荣、沈淦荣、周新华直接或间接控制金洲集团78.02%的股权),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70% 。

本次股份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29.63% 。

2、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锦方、徐水荣、沈淦荣、周新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分别为1.67%、1.01%、0.89%、0.38%,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为9.03%,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为0.12% 。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锦方、徐水荣、沈淦荣、周新华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13.10% ;本次受让股份后,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65% 。

3、关于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锦方、徐水荣、沈淦荣、周新华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13.10%,俞锦方、徐水荣、沈淦荣、周新华目前分别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副董事长,该四人能够继续控制金洲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支配金洲管道的行为,认定俞锦方、徐水荣、沈淦荣、周新华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金洲管道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仍然为俞锦方、徐水荣、沈淦荣、周新华。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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