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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5-047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2015】第 239 号《关于对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已进行回复,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年报全文第67页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高达9.73亿元,比上一报告期同比增加296.35%。你公司在报告中披露主要原因为停产造成的相关资产减值。请你公司详细披露相关资产的减值情况,以及该项目比上一报告期同比出现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回复如下】:
(一)相关资产的减值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计提减值前期末账面余额 | 计提减值准备 | 占账面价值比例 | 其中:2014年计提减值 | 计提理由 |
1、应收账款 | 7,712.69 | 4,309.46 | 55.87% | 213.18 | 注1 |
2、其他应收款 | 6,716.98 | 854.03 | 12.71% | -10.16 | 注1 |
3、存货 | 18,806.17 | 11,048.82 | 58.75% | 9,838.49 | 注2 |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1,126.73 | 4,500.00 | 21.30% | 500.00 | 注3 |
5、固定资产 | 118,360.48 | 68,348.32 | 57.75% | 64,605.41 | 注2 |
6、在建工程 | 76,134.64 | 60,912.18 | 80.01% | 19,508.62 | 注2 |
7、工程物资 | 525.57 | 500.18 | 95.17% | 500.18 | 注2 |
8、无形资产 | 4,115.69 | 1,186.61 | 28.83% | 1,186.61 | 注4 |
9、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35.39 | 985.15 | 31.42% | 985.15 | 注5 |
合 计 | 256,634.34 | 152,644.75 | 97,327.48 |
注1:补提坏帐准备203.02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按照公司会计政策确定的坏账准备提取依据、标准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类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03.0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13.18万元、其他应收款欠款下降转回坏账准备10.16万元),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8.62万元,包括:①应收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72.77万元债权期末计提减值准备21.83万元,计提依据:对方公司长期亏损,按对方公司资产偿还债务比例,测算可收回金额,据此计算应计提坏账准备21.83万元;②应收其他零星单位债权共计16.79万元,单项分析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他款项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164.40万元。
注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及工程物质减值准备,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计价及减值的相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委托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明显具有减值迹象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川华衡评报【2015】34号”评估报告,参照评估结果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7,672.93万元;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22号”评估报告,参照评估结果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计提减值准备6,779.77万元。其中: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838.49万元,公司依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川华衡评报【2015】34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及全面清查和分类减值测试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本报告期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048.82万元,扣除上年末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846.19万元和本报告期已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635.86万元,本报告期补提9,838.49万元。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605.41万元,公司依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川华衡评报【2015】34号、【2015】7号《评估报告》以及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结果采用市场法、成本法等方法对部分固定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期末及本期计提减值准备59,266.75万元;按对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5%预计净残值计提减值准备5,338.66万元。
(3)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9,508.62万元,公司依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川华衡评报【2015】34号《评估报告》,对母公司一化合成氨装置节能优化技改及其它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2,728.85万元。
公司依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22号”评估报告, “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项目期末应计提减值准备48,183.33万元,扣除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41,403.56万元,本报告期补提减值准备6,779.77万元。
(4)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500.18万元,公司依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川华衡评报【2015】34号《评估报告》确认的可变现净值,对母公司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500.18万元。
注3:提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500万元,系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川化新天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的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公司预计对其的投资不能收回,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500万元。
注4: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186.61万元,系控股子公司-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华公司”)自2014年7月开始停产,截止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6,331.61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截止2014年年报批准日仍然未恢复生产;锦华公司系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股份”)联营企业,天华股份持股49%,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天华股份进行资产评估,为评估天华股份持有锦华公司49%的股权投资价值,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锦华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鉴于此,根据锦华公司最终的资产评估数据,全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186.61万元。
注5:提取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985.15万元,公司依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22号”评估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计价及减值的有关要求和评估结果,对四川禾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利用留底的增值税额计提减值准备985.15万元。
(二)比上一报告期同比出现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2014年计提减值准备97,327.48万元,比201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72,771.43万元,增加的主要因素是主要生产装置(化肥、化工)相关资产(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备品备件等)计提减值准备96,620.10万元。主要生产装置于2014年末计提巨额资产减值准备而未在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是:川化股份主要生产装置于2014年5月开始停产检修,检修完成后生产装置一直处于非正常运行状态(期间虽恢复了制酸厂装置生产,但由于原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经营性亏损加剧,公司决定对主要生产装置暂停生产,截止目前仍处于暂停生产状态),锦华化工公司于2014年7月开始停产,截止2014年年报批准日仍然未恢复生产。随着停产时间的延长,恢复生产的希望逐渐变小,为了公允反映资产价值,川化股份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泸天化股份因资产转让聘请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锦华公司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参照评估价值计提了减值准备。因主要生产装置在以前年度基本处于比较正常的运行状态,故2014年计提减值准备大幅度增长。
主要生产装置停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所属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供需矛盾突出,销售价格长期低迷,相反,主要原材料天然气价格有升无降,致使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已无法安排生产,除非产品市场价格发生颠覆性逆转,否则,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生产。
二、关于“销售毛利率大幅变动情况。年报全文第14页‘主营业务构成情况’一表中,三聚氰胺,硝酸铵,硫酸钾和复合肥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比上一报告期同比变化超过10%。请你公司结合过去三年的相关产品市场情况,说明相关产品毛利率显著浮动的具体原因”。
【回复如下】:
(一)毛利率变动情况表
项目 | 2014年毛利率 | 2013年毛利率 | 增减(±) | 增减幅度 |
三聚氰胺 | -12.36% | 10.97% | -23.33% | -212.6700% |
硝酸铵 | 13.09% | 3.12% | 9.97% | 319.5513% |
硫酸钾 | 26.01% | 11.96% | 14.05% | 117.4749% |
复合肥 | -13.43% | 32.14% | -45.57% | -141.7859% |
(二)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
1、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1)三聚氰胺、复合肥
受市场影响,三聚氰胺销售价格下跌1,261.83元/吨,受主要原料天然气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成本不降反升91.06元/吨,致使销售毛利率由上一报告期的正数10.97%,下降至本报告期负数12.36%;复合肥销售价格虽然只下降9.74元/吨,但单位成本上升了649.64/吨,致使销售毛利率也由上一报告期32.14%降为本报告期负数13.43%,复合肥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受配套主体装置停产影响,复合肥也相应停产,生产复合肥的主要原料磷酸铵价格同比上涨,每吨分摊的固定成本费用上升影响所致。
(2)硫酸钾和硝酸铵产品
本报告期公司外购价格较低的合成氨用于硝酸铵的生产,加之人工成本同比大幅下降,导致公司生产硝酸铵生产成本同比下降150.87元/吨;报告期硝酸铵销售价格同比变化却不大,使得公司硝酸铵报告期的销售毛利率同比增幅超过10%。由于硫酸钾在本报告期市场行情较好,销售单价同比上升212.29元/吨,在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氯化钾价格下降影响下,单位成本同比下降233.94元/吨,从而使得公司硫酸钾产品的销售毛利率同比增幅超过10%。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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