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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2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6-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下午15:00 至2015年6月25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1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名,代表股份329,135,4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83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8,947,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57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8,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6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329,097,181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38,30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667%;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3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增资入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29,097,181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38,30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667%;反对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3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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