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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5-24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需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15年6月25日14:30开始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603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5:00至2015年6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忠国先生因公无法主持此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陈根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 156,874,7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23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 156,874,7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23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6,874,73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5年6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ST金路 公告编号:临2015-41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510,证券简称:*ST金路)于2015年6月24日、6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除已披露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局确认,除目前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局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文件,于2015年6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评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时应特别考虑《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中提示的各项风险。 2.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披露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629,541.7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82,502.02元。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 3.公司董事局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刊登的公司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48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侯建芳先生的通知,其对股权进行了解押和质押: 1、将其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的高管锁定股48,000,000股(占侯建芳先生目前所持公司股份的11.5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59%)、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4,130,000股(占侯建芳先生目前所持公司股份的0.9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7,310,000股(占侯建芳先生目前所持公司股份的4.1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6%)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2、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32,870,000股(占侯建芳先生目前所持公司股份的7.8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15%)、无限售流通股4,130,000股(占侯建芳先生目前所持公司股份的0.9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质押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上质押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侯建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6,388,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84%,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80,2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6.38%。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编号:2015-054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的停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保千里,股票代码:600074)自2015年6月26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就相关事项和具体方案进行论证和决策,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亚厦股份"(证券代码:002375)以及"益丰药房"(证券代码:603939)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年6月25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该股票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6日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编号:临2015-05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变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接股东重庆康恩贝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康恩贝",持有本公司6.41%的股份计6,309.2648万股)通知函,据该函,重庆康恩贝的原股东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康投资", 持有本公司0.23%的股份计225.8456万股)和胡季强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于6月23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如下: 博康投资将其持有的全部重庆康恩贝1,510万股的股份协议转让给胡季强先生。胡季强先生此前持有重庆康恩贝2,549.4393万股,受让后共持有重庆康恩贝4,059.4393万股,占重庆康恩贝总股本12,300万股的33.0%。 重庆康恩贝注册资本为12,3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季强。本次股权转让前,胡季强先生持有重庆康恩贝2,549.4393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0.73%;博康投资持有重庆康恩贝1,510万股,占比12.28%;其他58名股东合计持有8,240.5607万股,占67.0%。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胡季强先生持有重庆康恩贝4,059.4393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3.0%,仍为第一大股东。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均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胡季强先生。 截止2015年6月25日,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5-082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洪卫先生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尹洪卫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2,300,000股质押给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0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期自2015年06月25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尹洪卫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1,913,5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5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尹洪卫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71,9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66%,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07%。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停牌股票宋城演艺估值调整的 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宋城演艺(股票代码:300144)于2015年6月18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6月25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该只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自宋城演艺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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