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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4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2012年9月24日,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150万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上述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2年9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2-038号)。
依据本公司2015年5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号),上述质押股份数量由1,150万股增加至1,495万股。
2015年6月23日,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1,495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2015年6月19日,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33100720150000949),将其持有的1,63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农业银行,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15日。本次质押登记程序已于2015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478,183,847元,2015年5月21日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21,639,001股,上述股权变动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以下计算与分析均以总股本621,639,001股为基数。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质押1,495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38%,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本次质押1,63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96%,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62%。
截至本公告日,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34,244,85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68%;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906.3万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2.1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20%。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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