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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5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与中铁建中非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尼日利亚阿布贾城铁项目站后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壹 亿 叁 仟 玖 佰 陆 拾 贰 万 壹 仟 伍 佰 贰 拾 陆 元 整(¥139,621,526 元)。项目开通时间为2016年6月1日。
一、 合同风险提示
该合同采用引进欧洲先进信号技术,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BTC点连式系统设备。原材料涨价、境外项目工期变化及其他环境变化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买方:中铁建中非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保刚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6号中土大厦17层
主营业务:施工总承包:矿产勘查设计;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汽车零配件;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包装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
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认为,中铁建中非建设有限公司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卖方: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注册资本:326,903,862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主营业务:轨道交通业务、脱硫环保业务、半导体节能材料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尼日利亚阿布贾城铁项目站后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内容:列控系统、联锁系统、轨道电路集成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壹 亿 叁 仟 玖 佰 陆 拾 贰 万 壹 仟 伍 佰 贰 拾 陆 元 整(¥139,621,526 元)。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7.90%,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201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与买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目录: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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