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编号:临 2015-01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于2015年6月25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董事12人,参加表决5人,回避表决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景龙、李向良、铁木尔、王宝龙、薛惠民、张众青、梁军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出资设立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会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出资设立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是适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新举措。该项目的成立,有利于公司直接面对电热力大用户开展电热营销工作,从而实现公司电力和热力市场扩张、提高公司在电热市场的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会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该项目合作双方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对于股东双方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经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后折抵部分出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12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编号:临 2015-013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形召开,于2015年6月25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参加6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审议过程符合公司章程、相关制度的要求,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