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10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6-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2015年6月23日、6月24日、6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电话查询与现场沟通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投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