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零七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56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下午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2015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5:00至2015年6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厦A座26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叶健勇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 年6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为 230,965,363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05,887,138 股,限售流通股 25,078,225 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6人,代表公司股份 63,906,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7.6692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60,853,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76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17人,代表公司股份 3,052,3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6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3,049,593 票,共计赞成 63,903,5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300 票,共计反对 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2,500 票,共计弃权 2,5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3,049,593 票,共计赞成 63,903,5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300 票,共计反对 3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2,500 票,共计弃权 2,5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3,049,893 票,共计赞成 63,903,8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0 票,共计反对 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2,500 票,共计弃权 2,5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现场投票赞成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3,049,893 票,共计赞成 63,903,8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0 票,共计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2,500 票,共计弃权 2,5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2,990,293 票,共计赞成 63,844,2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300 票,共计反对 3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现场投票弃权0 票,网络投票弃权61,800 票,共计弃权 61,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7 %。 6、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2,990,293 票,共计赞成 63,844,2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8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300 票,共计反对 3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61,800 票,共计弃权 61,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7 %。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启动回购中非资源(MAD)100%股权的议案》;现场投票赞成 822,700 票,网络投票赞成 2,973,693 票,共计赞成 3,796,39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91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78,700 票,共计反对 78,7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09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0 票,共计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6,39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691 %;反对 78,7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309 %;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35,031,226股及练卫飞所持25,000,000股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拟定其审计报酬的议案》;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2,990,593 票,共计赞成 63,844,5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3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0 票,共计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61,800 票,共计弃权 61,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7 %。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德棉先生改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3,049,893 票,共计赞成 63,903,8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0 票,共计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2,500 票,共计弃权 2,5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日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票,网络投票赞成 3,049,893 票,共计赞成 63,903,8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0 票,共计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2,500 票,共计弃权 2,5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梁炳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3,049,593 票,共计赞成 63,903,5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0 票,共计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2,800 票,共计弃权 2,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刘彩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3,049,593 票,共计赞成 63,903,5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0 票,共计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2,800 票,共计弃权2,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戴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3,049,593 票,共计赞成 63,903,5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0 票,共计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2,800 票,共计弃权 2,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 14.《关于增补简青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现场投票赞成 60,853,926 票,网络投票赞成 3,049,593 票,共计赞成 63,903,519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现场投票反对 0 票,网络投票反对 0 票,共计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现场投票弃权 0 票,网络投票弃权 2,800 票,共计弃权 2,80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 前述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股数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力、于涛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