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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048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答辩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申请人")于2015年6月25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5)京仲案字第1279号仲裁案答辩通知》及公司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高金科技"、"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等文件,因大连高金科技与公司签订的《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6月12日予以受理。 二、《仲裁申请书》中的仲裁请求 1、请求裁定被申请人继续履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13年2月19日签订的"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第三章"未来重组"规定之内容。被申请人在2017年3月3日之前,不得与任何第三方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2、申请人的本案律师费115万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3、本案仲裁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仲裁申请书》中描述的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年2月1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约定,由申请人以现金认购被申请人非公开发行的50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以及第三章"未来重组"之规定的内容。该第三章3.1条明确规定"双方同意,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由甲方将所持有或有权处置的标的资产以认购乙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出售给乙方"。协议签订后,双方在2014年3月4日完成了5000万股交割,但被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操纵控制之下,为履行协议第三章"未来重组"规定的内容设置障碍。特别恶劣的是被申请人违反双方签订之协议以及被申请人实际控制人违反书面承诺,另行寻找第三方进行所谓的"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5月21日,被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操纵之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公然企图通过与第三方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后因其他董事以及全体独立董事的反对而未果。之后,被申请人在实际控制人操纵下,欲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取得被申请人违约的内部的授权。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依法有效,该协议曾向社会公众披露。协议方应当严格遵守。被申请人违反该协议第三章的规定,另找第三方进行所谓的"重大资产重组",其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根据"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第12.2条规定,双方约定了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仲裁。为此,恳请仲裁庭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四、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的仲裁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认为:与大连高金科技签署的"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不排斥公司可能推进的其他重组或资本运作。 若北京仲裁委及有可能进行的诉讼均支持大连高金科技的请求,公司在2017年3月3日前将会停止除与大连高金科技之外的第三方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时间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2015年6月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公司原承诺争取在2015年7月3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信息并复牌。现根据公司工作进度,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于2015年9月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披露直通车的通知》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上述预案(或报告书)后10个工作日内继续停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并发布修订公告后复牌。 二、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及目前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正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进行商讨和论证,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公司正积极与交易对手方和中介机构沟通、协调相关事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在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方案为准。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程序复杂,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解决,公司难以按原计划于2015年7月3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5年9月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披露直通车的通知》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上述预案(或报告书)后10个工作日内继续停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并发布修订公告后复牌。 五、承诺事项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2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如公司在上述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在公司披露有关公告后恢复交易,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六、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5-04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正在筹划转让持有我司股权方面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5日13时开市时起停牌。(详见2015年6月6日披露的编号为2015-033号公告) 截至目前,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持有我司股权方面的重大事项仍在商谈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重大事项进展,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持有的“天银机电”股票 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 年 9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2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天银机电"(代码:30034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26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 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 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26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泰禾集团"(股票代码:000732)、"新联电子"(股票代码:002546)、"宋城演艺"(股票代码:300144)、"长荣股份"(股票代码:300195)、"飞利信"(股票代码:300287)、"方盛制药"(股票代码:603998)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股票恢复交易并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40088380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8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6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990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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