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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T 生化 公告编号:2015-06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2:00 (二)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7号高新国际大厦16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史跃武先生 (六)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上午9:30 —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下午3:00至2015年6月2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61,807,0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6750%。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87人,代表股份23,698,9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694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61,945,164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54 %,反对21,760,426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490%,弃权1,800,385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61,807,024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8,14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5829%,反对21,760,426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91.8202%,弃权1,800,385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7.5969%。 (二)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1,945,164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54%,反对21,750,026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68%,弃权1,810,785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61,807,024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8,14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5829%,反对21,750,026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91.7763%,弃权1,810,785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7.6408%。 (三)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1,945,164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54%,反对21,717,126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984%,弃权1,843,685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6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61,807,024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8,14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5829%,反对21,717,126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91.6375%,弃权1,843,685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7.7796%。 (四)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1,945,164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54%,反对21,750,026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68%,弃权1,810,785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61,807,024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8,14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5829%,反对21,750,026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91.7763%,弃权1,810,785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7.6408%。 (五)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61,915,164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103%,反对21,780,026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719%,弃权1,810,785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61,777,024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30,00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38,14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5829%,反对21,750,026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91.7763%,弃权1,810,785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7.6408%。 (六)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1,910,164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045%,反对21,750,026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68%,弃权1,845,785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8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61,807,024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03,14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4352%,反对21,750,026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91.7763%,弃权1,845,785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7.7885%。 (七)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1,910,164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045%,反对23,106,651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234%,弃权489,160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61,807,024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03,14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4352%,反对23,106,651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97.5007%,弃权489,16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2.0641%。 (八)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同意61,910,164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045%,反对23,536,561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262%,弃权59,250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61,807,024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03,14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4352%,反对23,536,561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99.3148%,弃权59,25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2500%。 (九)审议《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61,910,164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045%,反对23,561,611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555%,弃权34,200股,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现场投票结果,同意61,807,024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103,14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4352%,反对23,561,611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99.4205%,弃权34,2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0.1443%。 四、参加网络投票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西谦诚律师事务所胡玉亭律师、任媛媛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请见《山西谦诚律师事务所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议案及与会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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