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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5.8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5.67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由不超过65,107,120股调整为不超过65,938,098股。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15.87元/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65,107,12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3,325万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5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15年6月10日,公司公告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7日。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价格调整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5.8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5.67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5.87-0.20=15.67元/股。 2、发行数量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5,938,098股(含本数)。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取整数)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股票代码:000959 公告编号: 2015-0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更新后)。由于工作人员理解出现偏差,年报第2页"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及第22页"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出现错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内容: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89389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643,797.42元。以2014年12月31日首钢股份总股本5,289,38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2,893,896.00元。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更正后内容: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5,289,38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201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和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2015年6月17日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提出"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643,797.43元,拟以2014年12月31日首钢股份总股本5,289,38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2,893,896.00元。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经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首钢总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方案获得通过,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的分配预案未获得通过。 以上更正内容不影响《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更正后的年报详见公司当日刊登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天山纺织 公告编号:2015-020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6月2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19),披露了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山纺织",股票代码"000813")自2015年6月23日开市起停牌。 截止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月9日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5-03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处于论证阶段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云南铜业,股票代码:000878)自2015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6月8日披露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详细内容已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目前该事项尚在筹划中,具有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上专利的取得不会对我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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