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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5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0号"文核准,众合科技于2015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3.157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299,982.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299,982.00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5]42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与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0 6833 1488,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87 6842 1249。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方案,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后用专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9,539,600元,向楼洪海等六人支付了股权转让对价中现金部分,金额共计人民币59,280,000元;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用募集资金13,480,400元置换前期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和注销情况 截止2015年6月29日,公司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610 6833 1488)扣除银行手续费后余额为30,334.89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87 6842 1249)余额为1,402.37元,上述余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将上述结余资金元转入本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经与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四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5年6月29日办理该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原与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1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9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15:00 至2015年6月2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凯宾斯基饭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大明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586,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45%。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052,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1.348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1,244,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394%;反对3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606%;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2、律师姓名:钟宇、岑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79 股票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5-031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事项,于2015年5月1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8),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5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5月2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0),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9日起继续停牌,自继续停牌之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及相关标的资产其他股东,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 (二)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为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拥有或控制的仪器仪表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相关资产,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以来,本公司积极推进有关工作,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积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国务院国资委、国防科技工业局等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审批事宜。截至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与交易对方、监管部门进一步沟通与协商,因此,本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上述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30日起继续停牌,自继续停牌之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24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方圆支承,证券代码:002147)于2015年6月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先后于2015年6月2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022、023)。 鉴于该重大事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确定该事项,待上述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6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提交的股权解押、质押材料。2014年9月12日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12,102,4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2014年12月9日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88,900,000股股份中的3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4%)于近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另外,2015年5月20日,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5%)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5年6月9日和2015年6月17日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2,102,474股股份和10,000,00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0%)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 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88,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公告日,泰禾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77,402,47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6.77%。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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