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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5-019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目前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华包B,证券代码:200986)于 2015 年6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在此期间,本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华包债,债券代码:112130)继续交易,不做停牌处理。 鉴于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5-018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召开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06月29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06月28 日至2015 年06月29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 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6 月29日15:00;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 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2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季向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东(代理人)33人、代表股份3368132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64 %。 2、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代理人)31人、代表股份67315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 3、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东(代理人) 33 人、代表股份 3368132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64 %。 4、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部分)30人、代表股份559209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股份总数的3.25%。 5、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公司只公开发行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故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即为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东的投票情况即为外资股股东的投票情况。 6、内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发起人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31221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53%。 7、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8、公司见证律师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投票情况 ■ 注: “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投票情况 ■ 注: “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投票情况 ■ 注: “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投票情况 ■ 注: “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五)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投票情况 ■ 注: “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六)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投票情况 ■ 注: (1)“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2)关联股东已放弃对本项议案的表决权。 2、表决结果: 通过 (七)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度-2017年度) 1、投票情况 ■ 注: “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投票情况 ■ 注: “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投票情况 ■ 注: “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投票情况 ■ 注: “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十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投票情况 ■ 注: “比例”指该股份类别表决意见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股份类别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2、表决结果: 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小兵、冉园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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