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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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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5-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版)

根据天瑞仪器2013年末披露的重组预案显示,宇星科技拥有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证书等级为甲级,由环保部颁发,有效期为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当时正在办理续展。经核查,宇星科技持有的资质为甲级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系依据环保部2012年4月30日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证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20号)获得。

2014年5月7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关于换发环境污染治理涉及运营证书的通知》(中环协[2014]29号):为配合政府职能转变,满足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和环境管理的需求,持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有机废物、生活垃圾七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甲级证书的单位,可提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证书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初审合格后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有机废物、生活垃圾七类甲级证书和自动连续监测证书的换证工作,由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以上证书初审。以上七类乙级证书的换证工作由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自行安排。

2014年7月4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废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环保部令第27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决定对2012年4月30日发布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20号)予以废止。

2014年11月15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关于印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中环协〔2014〕61号),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精神,更好地引导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工作,能力评价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特征分类进行,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处理、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有机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七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的评价按照运行服务能力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对能力评价实行统一管理,会同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共同组织实施。其中,一级能力评价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实施,二级和三级能力评价由各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实施。

在天瑞仪器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中,截至2013年6月30日,宇星科技取得环保部及广东省环保厅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共计4项,具体如下:

序号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发证部门备注
1国环运营证39742012/3/222012/3-2015/3环保部生活垃圾甲级
2国环运营证26982010/8/152010/8-2013/8环保部证书等级:生活污水甲级;工业废水甲级;除尘脱硫甲级;工业废气甲级
3粤乙8a-0032013/2/72013/2-2018/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自动连续监测(水)乙级
4粤乙8b-0042013/2/72013/2-2018/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自动连续监测(气)乙级

经核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伴随基础法律法规的废止已相应失效,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目前,在运营资质的行政许可取消后,目前主要由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按照行业自律要求,目前宇星科技具有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如下能力评价证书:

序号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发证部门备注
1粤运评2-7-0032015/4/152015/4-2018/4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活垃圾处理二级
2粤运营证乙3-0012014/9/122014/9-2016/9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除尘脱硫脱硝乙级
3粤运营证乙4-0012014/9/122014/9-2016/9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工业废气处理乙级
4粤运营证乙2-0162014/9/122014/9-2016/9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工业废水处理乙级
5粤运营证乙

1-015

2014/9/122014/9-2016/9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活污水处理乙级

另外,此前宇星科技持有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所颁发的“自动连续监测(水)乙级(粤乙8a-003)”和“自动连续监测(气)乙级(粤乙8b-004)”已提交广东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进行换证手续办理。“有机废物临时(粤临6-007)属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临时证书,根据《关于换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证书的通知》(中环协[2014]29号)相关规定,2011年6月之后取得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临时资质证书不在相关换证范围内,因此该项证书暂不需要办理换证程序。

上市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综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宇星科技原先持有的资质为甲级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在法律法规废止后已经失效,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原先行政许可方式的资质管理目前已经调整为行业协会自律式分类别分等级的能力评价,除自动连续监测水、气两项证书目前正在办理换证手续外,宇星科技已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运营相关的能力评价证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管理的相关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二、其他资质等级证书的延期及续展

(一)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在天瑞仪器披露的重组预案中,截至2013年6月30日,宇星科技持有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计量器具名称
1粤制00000577号2012/4/12015/3/311、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YX-CEMS(烟尘分析仪、S02分析仪、O2分析仪、NOx分析仪、流速测试仪、温度测试仪),2、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NH3-N-II,3、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YX-CODcr-Ⅱ,4、后向散射烟尘分析仪YX-008HXD,5、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YX-SFM,6、超声波液位计YX-ULM
2粤制000005772013/4/122016/4/111、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检测仪YX-TVOC,2、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WQMS,3、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UV
3粤制000005772012/6/52015/6/41、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NH3-N-III、YX-NH3N-E),2、烟气分析仪YX-GIR
4粤制00000577号2010/12/62013/12/5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Phenol、YX-CN、YX-Pb、YX-As、YX-Cl)
5粤制00000577号2011/9/52014/9/4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Ag、YX-Anilines、YX-CH20、YX-F、YX-F.Chlorine、YX-Fe、YX-Hg、YX-NB、YX-Ni、YX-N02-N、YX-N03-N、YX-P043-、YX-S、YX-Sb、YX-Si044-、YX-T.Chlorine)
6粤制00000577号2013/1/292016/1/281、烟尘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YX-TMS,2、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TOC、YX-Cu、YX-TN、YX-CODUV、YX-Mn、YX-Zn、YX-Cd、YX-Cr、YX-CODMn、YX-TP、YX-TNP),3、水质等比例自动采样器YX-CYQ
7粤制00000577号2012/3/122015/3/111、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仪(流量部分)YX-PAMS,2、氮氧化物在线式自动监测仪YX-NAMS,3、一氧化碳在线式自动监测仪YX-CAMS,4、二氧化硫在线式自动监测仪YX-SAMS
8粤制00000577号2012/9/282015/9/27温压流分析仪YX-VPT
9粤制00000577号2012/11/222015/11/21颗粒物在线监测仪(流量部分)YX-PM2.5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宇星科技持有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计量器具名称
1粤制00000577号2015/4/82018/4/71、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YX-CEMS(烟尘分析仪、S02分析仪、O2分析仪、NOx分析仪、流速测试仪、温度测试仪),2、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NH3-N-II,3、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YX-CODcr-Ⅱ,4、后向散射烟尘分析仪YX-008HXD,5、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YX-SFM,6、超声波液位计YX-ULM
2粤制00000577号2013/4/122016/4/111、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检测仪YX-TVOC,2、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WQMS,3、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UV
3粤制00000577号2015/4/82018/4/71、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NH3-N-III、YX-NH3N-E),2、烟气分析仪YX-GIR
4粤制00000577号2013/1/292016/1/281、烟尘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YX-TMS,2、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TOC、YX-Cu、YX-TN、YX-CODUV、YX-Mn、YX-Zn、YX-Cd、YX-Cr、YX-CODMn、YX-TP、YX-TNP),3、水质等比例自动采样器YX-CYQ
5粤制00000577号2015/4/82018/4/71、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仪(流量部分)YX-PAMS,2、氮氧化物在线式自动监测仪YX-NAMS,3、一氧化碳在线式自动监测仪YX-CAMS,4、二氧化硫在线式自动监测仪YX-SAMS
6粤制00000577号2012/9/282015/9/27温压流分析仪YX-VPT
7粤制00000577号2012/11/222015/11/21颗粒物在线监测仪(流量部分)YX-PM2.5
8粤制00000577号2013-10-132016-10-12YX-AQMS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9粤制00000577号2013/12/182016/12/17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PMS、YX-COD-C、YX-CL、YX-Phenol、YX-CN、YX-Pb、YX-As、YX-Cl)
10粤制00000577号2014/9/192017/9/18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Ag、YX-Anilines、YX-CH20、YX-F、YX-F.Chlorine、YX-Fe、YX-Hg、YX-NB、YX-Ni、YX-N02-N、YX-N03-N、YX-P043-、YX-S、YX-Sb、YX-Si044-、YX-T.Chlorine)
11粤制00000577号2014/9/192017/9/18YX-TH2S硫化氢气体检测仪
12粤制00000577号2014/9/192017/9/18Yx-mpc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Yx-mpc

(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在天瑞仪器披露的重组预案中,截至2013年6月30日,宇星科技拥有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
1YX-AQMS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CCAEPI-EP-2012-0832012/5/82015/5/7
2YX-WQMS多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1-2302011/12/262014/12/25
3YX-CEMS型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CAEPI-EP-2012-1912012/8/222015/8/22
4YX-CODcr-II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2-0972012/5/142015/5/13
5YX-300-II数据采集仪CCAEPI-EP-2012-2252012/9/132015/9/13
6JLWZ-YX-300-III数据采集仪CCAEPI-EP-2012-1302012/6/82015/6/8
7YX-NH3-N-II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2-1322012/6/82015/6/8
8YX-NH3-N-E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3-0582013/3/122016/3/12
9YX-UV紫外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3-0862013/4/172016/4/17
10YX-T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CAEPI-EP-2012-0142012/1/172015/1/16
11YX-SFM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CCAEPI-EP-2012-1312012/6/82015/6/8
12YX-CYQ水质等比例自动采样器CCAEPI-EP-2011-2242011/12/232014/12/22
13YX-TNP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1-0012011/1/42014/1/3
14YX-YJ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CCAEPI-EP-2011-0872011/6/152014/6/14
15YX-OCMS-CE型污染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CCAEPI-EP-2012-2342012/9/272015/9/27
16YX-OFM-I型饮食业油烟浓度在线监控系统CCAEPI-EP-2012-0012012/1/42015/1/3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宇星科技拥有如下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序号产品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
1YX-AQMS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CCAEPI-EP-2012-0832012/5/82015/5/7,已续展,预计2015年8月份取得证书
2YX-WQMS多参数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5-1242015/4/272018/4/27
3YX-CEMS型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CAEPI-EP-2012-1912012/8/222015/8/22
4YX-CODcr-II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2-0972012/5/142015/5/13,已续展,预计2015年8月份取得证书
5YX-300-II数据采集仪CCAEPI-EP-2012-2252012/9/132015/9/13
6JLWZ-YX-300-III数据采集仪CCAEPI-EP-2012-1302012/6/82015/6/8,功能与数据采集器II相近,暂不续期
7YX-NH3-N-II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5-1592015/6/122018/6/12
8YX-NH3-N-E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3-0582013/3/122016/3/12
9YX-UV紫外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3-0862013/4/172016/4/17
10YX-T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CAEPI-EP-2012-0142012/1/172015/1/16,功能与CEMS相近,暂不续期
11YX-SFM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CCAEPI-EP-2015-1602015/6/122018/6/12
12YX-CYQ水质等比例自动采样器CCAEPI-EP-2011-3372014/12/182017/12/18
13YX-OCMS-CE型污染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CCAEPI-EP-2012-2342012/9/272015/9/27
14YX-OFM-I型饮食业油烟浓度在线监控系统CCAEPI-EP-2012-0012015/1/42018/1/4
15YX-YF型餐饮业油水分离装置CCAEPI-EP-2013-1472013/7/82016/7/8
16YX-COD-C型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3-1462013/7/82016/7/8
17YX-NH3N-III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3-1452013/7/82016/7/8
18YX-TNP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4-0452014/2/252017/2/25
19YX-AQMS-PM2.5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CAEPI-EP-2014-0652014/3/112017/3/11
20YX-TVOC型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检测仪CCAEPI-EP-2014-0962014/4/162017/4/16
21YX-TNP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4-1462014/7/12017/7/1
22YX-YJ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CCAEPI-EP-2014-1472014/7/12017/7/1
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CCAEPI-EP-2014-2752014/10/302017/10/30
24YX-Cd型镉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CCAEPI-EP-2015-1622015/6/122018/6/12

(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在天瑞仪器披露的重组预案中,截至2013年6月30日,宇星科技拥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

编号

有效期发证单位产品名称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粤)XK07-002-000052016/3/20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3、降水测量仪器:

(1)翻斗式雨量计YX-TBRG05(组装型),(2)雨量器YX-ARG-1(组装型)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宇星科技拥有如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

编号

有效期发证单位产品名称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粤)XK07-002-000052016/3/20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3、降水测量仪器:

(1)翻斗式雨量计YX-TBRG05(组装型),(2)雨量器YX-ARG-1(组装型)


(四)设计、施工、咨询相关资质

在天瑞仪器披露的重组预案中,截至2013年6月30日,宇星科技拥有的设计、施工、咨询相关资质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单位备注
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AW1440022092014/1/8住建部资质等级: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甲级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AW2440022062018/6/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等级: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
3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CW2440022062015/6/28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A31040440305142015/12/1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5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粤GB567号2014/4/17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资质等级:二级;资格范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6安全生产许可证(粵)JZ安许证字[2012]020328延2012/6/6-

2015/6/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7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工咨丙124201100072016/8/29国家发改委专业: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8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水文证乙字第191109号2011/10/1-

2016/9/30

广东省水利厅资质等级:乙级;业务范围: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宇星科技拥有如下设计、施工、咨询相关资质: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单位备注
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AW1440022092018/12/6住建部资质等级: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甲级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AW2440022062018/6/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等级: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
3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CW1440022092019/12/1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A31040440305142015/12/1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河湖整治专业承包三级;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5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粤GB567号2016/3/22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资质等级:二级;资格范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6安全生产许可证(粵)JZ安许证字[2012]020328延2015/6/6,正在办理延期手续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7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工咨丙124201100072016/8/29国家发改委专业: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8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水文证乙字第191109号2016/9/30广东省水利厅资质等级:乙级;业务范围: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9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CYLZ·粤B·0741·叁2017/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等;

(五)其他资质

在天瑞仪器披露的重组预案中,截至2013年6月30日,宇星科技拥有的其他资质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单位备注
1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R-2011-1752011-2012

年度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F201144200110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3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GZ201044200182010-2012年度科技部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Z14403201207752015年12月20日工信部一级
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深R-2013-02392013年5月24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宇星科技拥有如下其他资质: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单位备注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4442010682017年9月30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Z14403201207752015年12月20日工信部一级
3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深R-2013-0239---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4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YW-2-4403201400462017年3月11日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5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深ZR-2013-00032015年7月10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6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No.GZ201444200202017年11月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7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R-2013-2122014年12月发改委、工信部、财务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2月24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了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的行政审批项目。2015年5月28日,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出具编号为深软函—XQ-0957《软件企业证明函》,经审查认为宇星科技符合国发[2011]4号文及国发[2012]27号文件的精神和条件。

上市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综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宇星科技自2013年以来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照已经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进行了相应的续展、延期、更新或替换,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16.申请材料显示,宇星科技在江西、河南、青岛等7个省市的业务开展受到媒体质疑、投诉举报。请你公司:1)结合媒体质疑、投诉举报,补充披露宇星科技在上述省市的业务开展是否存在媒体质疑或投诉举报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是否对宇星科技未来业务开展和业务资质的取得构成重大影响。2)补充披露宇星科技报告期内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如存在,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对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影响。3)补充披露宇星科技的历史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对其未来经营资质的申请和续展产生重大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媒体质疑、投诉举报,补充披露宇星科技在上述省市的业务开展是否存在媒体质疑或投诉举报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是否对宇星科技未来业务开展和业务资质的取得构成重大影响

(一)相关媒体的报道

1、关于宇星科技在江西省湖口县的业务开展

2010年12月10日,环境保护部华东督查中心网站新闻发布《防止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营商与企业合谋》的新闻,指出该中心在江西省环境风险督查中发现,宇星科技在湖口金砂湾工业园运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时,存在弄虚作假现象;2010年10月16日,该中心人员前往江西湖口金砂湾工业园诺贝尔(九江)高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由宇星科技运营的出水总排口COD自动在线监控设备采样瓶、标样瓶均被矿泉水瓶代替,COD自动监测仪现场数据最新时间为10月11日,经询问宇星科技工作人员,其承认在10月11日与诺贝尔(九江)高材料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自行商定,擅自停运该设备,并改动数据,园区环保部门对此一无所知;针对这一现象,该中心在现场建议江西省环保厅取消宇星科技在江西省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营资格,对其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以此为鉴,对省内其它第三方在线运营商严格要求,确保整个在线监控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使其在环境监督执法过程中能真正起到“电子眼”作用。

根据宇星科技出具的说明,新闻提及“采样瓶、标样瓶均被矿泉水瓶代替”系宇星科技“在对设备进行维护时,用空瓶装水给自吸泵加水,空的瓶子在现场没有及时处理”;“擅自停运该设备,并改动数据”系“当时连日下雨,造成监测房房顶漏水,供电短路。为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下雨期间无法进行线路检修,在电话向湖口市环保局汇报并同意后,将设备做停运处理”。湖口县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1月19日出具证明,证明宇星科技自2010年在该县从事业务起,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该局处罚的情形。江西省环保厅也未取消宇星科技在江西省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第三方运营资格以及取消其湖口县的运营合同。

2、关于宇星科技在河南省的业务开展

2010年6月18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宇星科技下发《关于对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通报批评》,指出宇星科技在郑州、开封、焦作等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运行管理工作中,存在供货不及时、设备功能不完善、监控数据异常率较高、准确率低、运行管理服务水平低、工作主动性差等诸多问题;未能按照中标区域环保部门要求,如期完成建设运行任务,影响到中标区域环保部门废水自动监控基站的运行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决定给予宇星科技全省通报批评,责成宇星科技认真查找建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详实整改计划向省环保厅、郑州市环保局、开封市环保局、焦作市环保局提交深刻检查,并于2010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毕。

根据宇星科技出具的说明,宇星科技做为河南省污水在线监测4家运营入围商之一,负责河南省五地市的污水在线监测运营,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运营的排名通报是例行工作,一两次的通报垫底并不代表宇星科技整体运营质量不合格。宇星科技在接到通知后,已经要求河南分公司立即根据河南省环保厅的要求进行整改。根据河南省环保厅出具的证明,宇星科技自2009年在该省从事业务,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该厅处罚的情形。

3、关于宇星科技在江苏省宿迁市的业务开展

2013年7月1日,江苏省宿迁市365便民服务中心网站“网络问政”平台接到问政编号为201307010357的“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举报”,其致宿迁市环保局领导的举报内容如下:“关于宿迁市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GZD[2013]24号。其宇星科技公司的在政府采购过程弄虚作假,在运营维护中质量低劣,为了宿迁的环保事业,请领导仔细看完。1、宇星科技于12年9月被其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环保局对宇星公司提供的低劣服务,我局已经作出了相应的扣罚运营款项等处罚措施,并给予通报。2、宇星科技在江西省在湖口金砂湾工业园运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时,存在弄虚作假现象。被华东督察中心通报。3、宇星科技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一家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控设备做假数据,被通报。4、关于暂停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在广西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揽新业务的通知,在招标过程中弄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根据宇星科技出具的说明,宇星科技当时尚未在宿迁承接相关运营业务,上述新闻报道内容不属于宇星科技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4、关于宇星科技在佛山市南海区的业务开展

2012年9月3日,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发布《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运营佛山市南海区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情况通报》,指出:宇星科技在2011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12日的运营期间,基本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的响应承诺和服务合同要求对水站进行运营和日常维护管理,造成水站系统频繁出现故障并长期处于半瘫痪状态、监测数据有效率较低,给该区饮用水源监控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另外,在运营过程中,宇星科技存在以自身生产的仪表替代水站原有进口设备进行运营,故意拖延故障设备维修期限,造成水站原有的仪表设备长期停机的行为。在此期间,该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宇星科技运营水站的服务质量分别进行了两次考核评价(每6个月进行一次),两次评价结果均为不合格。对宇星科技提供的低劣服务,该局已经作出了相应的扣罚运营款项等处罚措施。鉴于以上原因,该局建议局属各科室和各镇(街道)环保办公室在今后接受宇星科技参加在线监测业务的投标活动中引起注意。

根据宇星科技出具的说明,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扣罚的运营费用系依照合同扣除运营款项,并未对宇星科技进行任何行政处罚,并没有影响宇星科技在佛山南海区继续承接相关环保业务。2012年9月7日后,宇星科技在佛山市相继承接了多个项目。

5、关于宇星科技在乌鲁木齐屯河区的业务开展

根据21世纪相关报道,宇星科技为屯河区某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控设备停止运行后,数据仍在“正常”传输。经检查,该公司安装的在线监控设备仅为摆设,以其他方式使设备看上去在“正常运转”。

根据宇星科技出具的说明,宇星科技只对该企业提供了在线监测设备,并未对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提供运营服务,宇星科技并没有对该企业的设备进行违规设置,为该企业私自行为。乌鲁木齐环保局并未对宇星科技进行任何通报和处罚。同时也并未对宇星科技在乌鲁木齐市承接项目产生任何影响,2011年至今宇星科技在乌鲁木齐承接了多个项目。

6、关于宇星科技在广西的业务开展

2010年4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关于暂停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在广西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揽新业务的通知》(桂建管[2010]38号),宇星科技原为广西东兴市垃圾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第三期:渗滤液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公示期间,东兴市建设局于2010年3月26日接到群众投诉,反应了宇星科技在投标该工程时所提供的马立峰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是伪造的问题。经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查实,群众投诉马立峰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是伪造的问题情况属实。为依法行政,严格建筑业企业市场管理,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正常秩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纠正宇星科技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该厅决定暂停宇星科技在广西参加投标活动和承揽新的工程业务,时间为2年,从本文下发之日起生效。

根据宇星科技出具的说明,马立峰“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为伪造”系员工个人行为,同时也给宇星科技带来了不良影响。上述情形发生后,宇星科技已经对该员工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各部门在使用公司员工相关资格证书进行投标前认真核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述“市场禁入”发生在2010年,且已于2012年期限届满。宇星科技在恢复市场准入资格后在广西地区已经先后承建了多个项目,上述处罚并未对宇星科技现在和未来在广西承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关于宇星科技在青岛开展的业务

2014年6月2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报道了青岛龙发热电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其后,人民网、新华网、搜狐、新浪等网站以“青岛龙发热电厂排污数据造假:锅炉拆了,数据还在传”为题予以转发。

青岛龙发热电厂于2008年完成脱硫设施改造,2014年6月13日,企业的3号炉进行了拆除,但自动在线监测仪器上直到几天后,仍显示监测二氧化硫的数值。

据此,青岛环保局于2014年6月30日对上述事项辟谣,发表了说明:“经过调查,青岛龙发热电有限公司3#炉因风机耦合器故障于6月13日9时上报停产,山东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已通过审核。通过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查询,从6月13日11时开始,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测得的烟道中的含氧量已由12%左右升到20%以上,烟气温度由70℃下降到20℃左右,这两项指标的监测数据充分证明其锅炉确实已经停运。

按照有关要求,非季节性生产企业停产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不能关闭其在线监测设备,目的是通过监测烟道中含氧量的数据监控其锅炉是否投入运行(正常情况下,锅炉运行时烟道中的含氧量在14%以下;锅炉停产,烟道中的含氧量在20%以上,接近空气中的含氧量)。虽然该企业锅炉停运,但烟道中仍有部分残留废气,在线监测设备仍能检出,并且在烟气中含氧量过高的情况下,会导致监测数据折算值异常高,且波动性很大,与正常数据存在明显差异,从环保专业技术角度可判定此为企业停产导致的在线设备异常数据,并非人为造假数据。企业上报停产,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其在线监测数据即列为无效数据,不再代表企业的排污状况,也不用于环保管理。”因此,青岛环保局未对宇星科技进行任何通报和处罚,亦未对宇星科技在青岛市承接项目产生任何影响。

宇星科技已对相关报道进行自查,除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外,媒体报道所提及事项,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已出具说明或证明,不属于宇星科技遭受行政处罚之情形,宇星科技目前在上述地区仍继续开展业务,未对宇星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实质性法律障碍。

宇星科技于2010年4月21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已于2012年4月21日届满,行政处罚目前已执行完毕且已超过两年。宇星科技在2012年行政处罚实施完毕后,已继续在广西开展业务,未对宇星科技目前现有业务和未来业务的开展构成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8、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说明

(1)根据2014年12月12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环保守法情况的证明》(深人环法证字[2014]第527号),“宇星科技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现阶段未对环境造成污染,已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要求。”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2014年12月12日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深人银便函[2014]692号),“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未发现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因违反人民银行及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我行(我分局)处罚的记录。”

(3)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12月22日出具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为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复函》(深建管[2014]2849号),“经查阅我局信息管理系统,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无因违反建筑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4)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12月31日出具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守法情况的复函》,“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无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5)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12月9日出具的“深市监信证[2014]794号”复函,“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没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6)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2014年12月2日出具的“深国税证(2014)第03845号”证明文件,“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0301736261764)是我局管辖的纳税人。我局暂未发现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有重大税务违法违章记录。”

(7)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12月2日出具的“深地税南违证[2014]第10000526号”证明文件:“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0301736261764)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税务违法违规记录。”

(8)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4年12月26日出具的“深规土函[2014]2884号”证明文件,“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未发现有该公司因违反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而被调查或行政处罚的记录。”

(9)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4年12月15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无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而被我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10)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田区管理部2014年12月18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为2010年12月24日,账户状态正常,当前缴存职工人数560人,没有因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11)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12月3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在我区管辖范围内无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12)宇星科技下属的忻州宇星、成都致用、兰州宇星等三家子公司工商、国税、地税、社保、安全生产、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也出具了相应的证明。

通过互联网访问了各省环保部门网站,重点关注处罚、通报事项,并对宇星科技的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调取了宇星科技的营业外支出中涉及的罚款支出凭证,审查了宇星科技目前持有的资质证照原件及公司及子公司住所地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通过电话对各地环保部门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媒体质疑及投诉举报主要发生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并且已通过公司声明、政府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了相应澄清或妥善解决,目前宇星科技拥有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资质证照,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上述媒体质疑及投诉举报未对宇星科技的业务开展及资质取得构成重大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补充披露宇星科技报告期内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如存在,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对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影响。

通过互联网检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对宇星科技的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进行访谈,调取宇星科技的营业支出明细,宇星科技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之情形。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补充披露宇星科技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行政处罚情形的说明。

三、补充披露宇星科技的历史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对其未来经营资质的申请和续展产生重大影响。

宇星科技的历史规范运作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一、结合媒体质疑、投诉举报,补充披露宇星科技在上述省市的业务开展是否存在媒体质疑或投诉举报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是否对宇星科技未来业务开展和业务资质的取得构成重大影响。”和“二、补充披露宇星科技报告期内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如存在,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对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影响。”宇星科技于2010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已于2012年期满,相关处罚未对宇星科技现有业务和未来业务的开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标的公司后续经营不存在重大风险。同时,经对比本反馈意见15题回复中宇星科技之前及目前拥有的相关资质,并通过书面审查、检索、访谈、调取凭证等方式进行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宇星科技历史规范运作情况不会对未来资质取得及续展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

上市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17.申请材料显示,2013年、2014年,宇星科技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68%和45.68%。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情况,补充披露宇星科技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是否处于合理水平。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最近两年末,宇星科技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68%和45.68%,主要因为宇星科技对客户的应收账款账期相对较长所致。

宇星科技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具体如下: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
聚光科技27.45%28.45%
先河环保17.38%16.71%
雪迪龙18.99%22.54%
平均值21.28%22.57%
宇星科技45.68%56.68%

最近两年末,宇星科技的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偏高。2013年、2014年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的平均值分别为22.57%和21.28%。宇星科技的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大,主要是由于宇星科技的应收账款较大,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较长所致。宇星科技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比较如下:

单位:天

公司2014年2013年
聚光科技216.87251.75
先河环保160.00189.47
雪迪龙148.15160.00
平均值175.01200.41
宇星科技538.91410.20

上市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宇星科技的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与同行上市公司相比偏高,但宇星科技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与宇星科技保持较长时期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的信誉较好,应收款安全性较高。但也不排除某些客户因经营情况恶化而导致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宇星科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18.申请材料显示,2013年末及2014年末,宇星科技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24,969.45万元和103,604.30万元,占当期末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0.12%、135.71%。请你公司结合宇星科技的信用政策、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及资金结算过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状况等方面,量化分析并补充披露上述情况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宇星科技收入确认时点

宇星科技各类产品的收入确认时点如下:

产品品种收入确认方法
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在发出相应的设备并获得客户签字盖章的验货清单后确认收入
环境治理工程一般依据客户出具的工程验收报告确认的工程进度,按照完工百分比来确认收入
环境治理设施运营业务一般依据合同按提供服务的时间确认收入
BOT模式一般在工程完工时不确认收入,而将整个在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在经营阶段按照合同约定来确认收入

二、宇星科技信用政策

宇星科技根据行业将客户分为三个级别:A级、B级、C级。

A级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行业,合同签订累计金额1,000万以上,信用期为12个月,信用额度为5000万;

B级为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合同累计签订金额500万元以上,信用期为9个月,信用额度为3000万;

C级为其他行业,合同累计签订金额300万元以上,信用期为6个月,信用额度为500万。

三、宇星科技报告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方信用期及主要资金结算政策

报告期末,宇星科技前五大应收账款方信用期及主要资金结算政策如下:

 应收账款方名称应收账款方类型信用期

(月)

信用额度

(万元)

主要资金结算政策
2013年北京银网通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000合同生效1个月内1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1个月80%+质保期满1个月10%(质保期1年)
鸡西市恒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25000验收合格30日90%+质保期满10%(质保期1年)
山东台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25000合同签订7日10%+设备交付6个月80%+质保期满1个月10%(质保期1年)
德州兴泰商贸有限公司批发和零售业6500合同签订1个月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个月60%+质保期满1个月10%(质保期1年)
包头市国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25000合同生效7日1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7日80%+质保期满7日内10%(质保期1年)
2014年北京银网通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000合同生效1个月内1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1个月80%+质保期满1个月10%(质保期1年)
山东台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25000合同签订7日10%+设备交付6个月80%+质保期满1个月10%(质保期1年)
世纪森科(北京)电子有限公司制造业93000合同签订1个月1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1个月80%+质保期满1个月10%(质保期1年)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25000项目移交后分五年均匀回款
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制造业93000合同签订30日30%+设备交付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30%+质保期满1个月10%(质保期1年)

根据上表,宇星科技前五大应收账款方的主要收款政策综述为:合同签订后预收10%—3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收款60%—80%,剩余10%留作质保金,一般1年后收回。

四、宇星科技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期末款项构成

(一)2014年

2014年底,宇星科技的前五大应收账款方期末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方名称应收账款

余额

信用期内

金额

信用期外

金额

是否超过信用额度
北京银网通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7,800.851,190.006,610.85
山东台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515.16-4,515.16
世纪森科(北京)电子有限公司4,061.102,815.001,246.10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3,897.672,520.001,377.67
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3,425.003,425.00-
合计23,699.789,950.0013,749.78 

(二)2013年

2013年底,宇星科技的前五大应收账款方期末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方名称应收账款

余额

信用期内

金额

信用期外

金额

是否超过信用额度
北京银网通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7,685.851,533.006,152.85
鸡西市恒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096.604,526.401,570.20
山东台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428.162,866.002,562.16
德州兴泰商贸有限公司4,397.622,338.002,059.62
包头市国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381.403,992.00389.40
合计27,989.6315,255.4012,734.23 

从上表可以看出,宇星科技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方应收余额超过信用额度的情况较多,且信用期外未收款项较多,从而导致宇星科技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回款统计勾稽

单位:万元

 2014年2013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状况95,098.0297,500.07
营业收入76,345.20104,040.83
比例(%)124.5693.71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2013年有所增长,即2014年回款较多,主要原因为: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下降较多;同时,宇星科技加强应收账款回收,逐渐回收以前年度应收账款。

另外,从2014年、201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4.56%、93.71%可以看出,期末应收账款占应收收入比例较高,并不是款项无法收回,而是从收入确认到最终收款之间期限较长所致。这与宇星科技产品为环保设备,验收涉及环保部门最终验收,且最终客户多为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验收过程复杂,验收付款周期较长这一实际情况是相符的。

上市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根据宇星科技的收入确认时点、依据、信用政策及合同资金结算政策;统计报告期内宇星科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状况与收入的关系。通过上述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充分反映了宇星科技的实际情况,较为合理。

19.请你公司结合应收账款应收方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坏账比例、同行业情况等方面,补充披露宇星科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宇星科技应收账款的账龄构成及坏账计提比例情况

报告期宇星科技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及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2014年期末数2013年期末数
金额比重(%)坏账准备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重(%)坏账准备金额计提比例(%)
1年以内50,550.4541.432,527.52583,652.5459.334,182.635
1-2年42,644.5434.954,264.451033,796.9623.973,379.7010
2-3年16,275.0313.344,882.513017,766.6912.605,330.0130
3-5年11,617.529.525,808.76505,291.193.752,645.5950
5年以上934.160.76934.16100489.880.35489.88100
合计122,021.70100.0018,417.4015.09140,997.26100.0016,027.8111.37

从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宇星科技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1-2年及2-3年,报告期内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95.90%及89.72%,账龄结构较为安全、合理。

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账龄构成及坏账计提比例情况

(一)2014年

2014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账龄构成及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账龄宇星科技聚光科技雪迪龙先河环保
构成占比(%)计提比例(%)构成占比(%)计提比例(%)构成占比(%)计提比例(%)构成占比

(%)

计提比例(%)
1年以内41.435.0060.335.0074.513.0055.235.00
1-2年34.9510.0017.3310.0015.0415.0023.6910.00
2-3年13.3430.0014.7130.005.3940.005.8230.00
3-4年9.5250.005.7750.002.3060.0015.26100.00
4-5年1.3080.00
5年以上0.76100.001.59100.001.46100.00
单项计提--0.2768.17----
合计100.0015.09100.0013.82100.0010.53100.0022.14

(二)2013年

2013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账龄构成及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账龄宇星科技聚光科技雪迪龙先河环保
构成占比(%)计提比例(%)构成占比(%)计提比例(%)构成占比(%)计提比例(%)构成占比

(%)

计提比例(%)
1年以内59.335.0057.135.0078.303.0045.695.00
1-2年23.9710.0027.7610.0013.2215.0028.6710.00
2-3年12.6030.009.7130.004.7940.0020.2830.00
3-4年3.7550.004.7950.002.4460.005.36100.00
4-5年1.1580.00
5年以上0.35100.000.58100.000.10100.00
单项计提--0.03100.00----
合计100.0011.37100.0011.55100.008.73100.0016.60

由上表可以看出,宇星科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计提标准无显著差异,综合考虑了行业特征及宇星科技实际运营情况。

三、宇星科技报告期前五名应收账款方情况

报告期宇星科技前五名应收账款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方名称应收账款金额占同期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期末坏账计提金额期末坏账计提比例(%)
2013年12月31日北京银网通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7,685.855.452,733.0035.56
鸡西市恒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096.604.32588.979.66
山东台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428.163.85527.629.72
德州兴泰商贸有限公司4,397.623.12783.8317.82
包头市国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381.403.11258.015.89
小计27,989.6319.854,891.4317.48
2014年12月31日北京银网通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7,800.856.394,277.8054.84
山东台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515.163.71,254.4827.78
世纪森科(北京)电子有限公司4,061.103.33203.065.00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3,897.673.191,103.6728.32
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3,425.002.81171.255.00
小计23,699.7819.427,010.2629.58

由上表可知,2014年、2013年宇星科技的前五名应收账款方的应收账款金额占比分别为19.42%、19.85%,占比较小,说明宇星科技的应收账款较为分散。2014年、2013年前五名应收账款方的期末坏账计提金额占比分别为29.58%、17.48%,坏账计提较为充分。

四、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宇星科技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所示:

(一)2013年前五名应收账款方的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方名称2013.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014年

回款情况

回款比例

(%)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北京银网通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7,685.851,250.0016.262,733.00
鸡西市恒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096.604,199.0068.87588.97
山东台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428.16913.0016.82527.62
德州兴泰商贸有限公司4,397.622,382.4054.17783.83
包头市国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381.403,451.0078.76258.01
合计27,989.6312,195.4043.574,891.43

(二)2014年12月31日前五名应收账款方在2015年1-5月的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方名称2014.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015年1-5月回款情况回款比例

(%)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北京银网通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7,800.851,065.0013.654,277.80
山东台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515.163,564.0078.931,254.48
世纪森科(北京)电子有限公司4,061.102,885.0071.04203.06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3,897.67200.005.131,103.67
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3,425.001,915.5955.93171.25
合计23,699.789,629.5940.637,010.26

宇星科技2013年末前5大应收账款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回款的金额为12,195.40万元,未回款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56.43%。2014年末前5大应收账款方,2015年1-5月回款金额为9,629.59万元,回款情况较2014年有很大改善,主要系2015年1-5月加大催收力度,回款较好。宇星科技整体应收账款未回款的原因主要包括:1)未到信用期间而未支付款项;2)对方单位付款审批流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等。宇星科技综合考虑财务风险及客户关系,已采取积极措施催收欠款。

报告期内,宇星科技对应收账款主要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宇星科技凭借自身的综合竞争优势,与大批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降低了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总体上,宇星科技依据自身业务模式特点、客户结构特点,并借鉴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本着谨慎、稳健、合理的原则,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坏账计提方法。报告期内,宇星科技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真实地反映了宇星科技应收账款的实际质量。

上市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宇星科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20.申请材料显示,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宇星科技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值及其他应收款净值合计额(该数值为1,076,295,288.97元)尚未全部收回,补偿义务人承诺购回并一次性支付全部对价。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补偿义务人履行承诺的能力及回购资金来源。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宇星科技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值及其他应收款净值合计额(该数值为1,076,295,288.97元)尚未全部收回,补偿义务人承诺购回并一次性支付全部对价。补偿义务人履行承诺的能力及回购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一)截至2015年5月底,上述应收账款已经回收32,900万元,预计2017年末可以回收上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净额。

(二)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为除盈峰控股、瑞兰德之外的交易对方,其中,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以其合计持有的上风高科2,070.5522万股股份承担补偿义务,其余补偿义务人以各自所获得的对价承担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拟用于承担补偿义务的股份为11,179.56万股,按照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9.78元/股计算,补偿义务人用于补偿的股份的价值为10.93亿元;若按照2015年6月25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计算,补偿义务人用于补偿的股份的价值为25.95元/股计算,补偿义务人用于补偿的股份的价值为29.01亿元。因此,补偿义务人履行承诺的能力较强,资金来源充分。

上市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补偿义务人履行承诺的能力较强,资金来源充分。

21.申请材料显示,在宇星科技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中,对于应收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账证,并向企业财务人员了解了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和对方信誉情况,同时对金额较大的款项寄发了询证函。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评估与查证的具体过程、内容、查证涉及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占比等。2)会计师对应收账款的核查程序。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应收账款评估与查证的具体过程、内容、查证涉及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占比

在进行应收账款评估时,首先进行账证核对,账表核对,同时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表清单,选择抽取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客户的业务合同,查验了应收账款发生的时间、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付款进度、质保金比例、销售产品的内容、债务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等,同时抽查销售发票,查验开票、记账、客户签收日期是否相符,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发货通知单、记账凭证相符。同时,向企业财务人员了解了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债务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应收账款的催收情况、对方的经营情况及信誉情况等。

本次评估,查证涉及的应收账款的占比为销售收入的70%。

二、会计师对应收账款的核查程序

会计师对应收账款的核查程序如下:

1、抽测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关于产品风险报酬、所有权转移的相关条款,确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后期一致,并选择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面谈,核查销售业务的真实性;

2、抽查销售发票,审查开票、记账、客户签收日期是否相符,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发货通知单、记账凭证相符,编制测试表;

3、抽查到货验收单,审查出库日期、品名、数量等是否与发票、销售订单、记账凭证等一致;

4、抽查记账凭证,审查入账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发票、到货验收单、销售订单等一致;

5、抽测销售货款的银行进账单据,核对收款单位金额、日期与收款凭证是否一致;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是否一致;

6、结合应收账款审计,选择销售收入较大客户函证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收入,回函结果表明其确认公司账面所列销售收入金额及应收账款余额。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对宇星科技的应收账款评估及应收账款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查,履行了相关的核查程序。

22.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宇星科技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1,786.11万元和10,487.2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33%和13.74%。宇星科技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2011年至2014年各期,宇星科技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构成、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损失金额出现较大波动,请补充披露波动原因及合理性。2)2015年盈利预测中对当期资产减值损失的测算过程及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2011年至2014年各期,宇星科技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构成、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损失金额出现较大波动,请补充披露波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宇星科技2011年至2014年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2011-2014年,宇星科技的减值损失的金额、构成、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2013年2012年2011年
金额占收入比重(%)金额占收入比重(%)金额占收入比重(%)金额占收入比重(%)
坏账损失5,682.387.446,738.696.485,036.195.373,419.553.63
存货跌价损失4,804.866.295,047.424.853,382.383.612,775.862.95
合计10,487.2413.7311,786.1111.328,418.578.986,195.416.58

由上表可知,2011-2014年,宇星科技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6,195.41万元、8,418.57万元、11,786.11万元和10,487.2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8%、8.98%、11.32%、13.73%,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2012-2014年宇星科技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增长幅度分别为35.88%、40.00%、-11.02%。

(二)宇星科技资产减值损失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1、坏账损失波动分析

坏账损失2014年发生金额为5,682.38万元,较2013年减少1,056.31万元,降幅为15.68%,主要系2014年营业收入下降26.62%,应收账款随之相应下降,进而导致坏账损失下降。

坏账损失2013年发生金额为6,738.69万元,较2012年增加1,702.50万元,增幅为33.81%,主要系2013年营业收入增长10.90%,同时应收账款回款速度较慢,导致坏账损失增长。

坏账损失2012年发生金额为5,036.19万元,较2011年增加1,616.64万元,增幅为47.28%,主要系应收账款余额较2011年增加27,918.46万元,增幅为27.20%,同时应收账款回款速度较慢,导致坏账损失增长。

2、存货跌价损失波动分析

2011年-2014年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2013年2012年2011年已结转金额
原材料
治理类材料1,874.36----
流量计、模块类19.15155.998.1387.84-
其他通用类1,428.66762.92242.93405.02-
气类分析仪212.431,508.181,467.831,005.78-
水质类分析仪171.321,531.471,390.36338.01-
系统集成类9.6129.2523.594.41-
原材料小计3,715.533,987.813,132.841,841.06-
库存商品
AQMS---6.00-
CEMS386.34-57.17141.159.02
WQMS702.99--71.60-
WWMS---159.834.64
系统集成类---115.104.67
工程服务类-645.9354.54437.24405.98
其他通用类-413.68137.833.87-
库存商品小计1,089.331,059.61249.54934.79424.31
合计4,804.865,047.423,382.382,775.85424.31

存货跌价损失2014年发生金额为4,804.86万元,较2013年减少242.56万元,降幅为4.81%。2014年发生金额与2013年相比波动较小,但存货跌价损失发生金额仍较高,主要系2014年末原材料余额为46,293.62万元,较2013年末的23,587.03万元,大幅增加22,706.59万元,增长率为96.27%,该部分原材料的跌价准备大幅增加,从而导致2014年的存货跌价损失较大。

2013年存货跌价损失发生金额为5,047.42万元,较2012年增加1,665.04万元,增幅为49.23%,主要系2013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增加14,074.13万元,增幅48.78%所致。

2012年存货跌价损失发生金额为3,382.38万元,较2011年增加606.53万元,增幅为21.85%,主要系2012年末存货余额增加15,308.10万元,增幅113.01%所致。

二、2015年盈利预测中对当期资产减值损失的测算过程及依据

(一)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的测算过程及依据

1、201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在2015年的资产减值损失测算过程及依据

(1)根据盈利预测出具日前实际已回款金额和盈利预测出具日后至2015年底预计回款金额测算2015年全年的回款金额,201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冲减预测的全年回款金额后得出2015年未回款金额。

(2)对截至2015年底尚未回款的应收账款余额按照账龄延长一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按照该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金额减期初金额得出2015年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2、2015年新增应收账款余额资产减值损失的测算过程及依据

2015年新增应收账款按照客户的行业类别预计回款金额,其中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客户预计新增应收账款的回收率40%,环境治理工程和环境治理设施运营客户预计新增应收账款的回收率20%。

同时,对20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并以此确定该部分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

3、其他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的测算过程及依据

由于其他应收款新增及收回金额较难预测,故以2014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作为2015年其他应收款余额。按2014年其他应收账龄全部延长一年作为2015年其他应收款账龄,并按延长后的账龄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以此确定其他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二)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的测算过程及依据

报告期内,为抢占市场,宇星科技储备了金额较大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天瑞仪器重组终止后,宇星科技现金流较为紧张,因此减慢了业务拓展的步伐。而环保产品更新较快、产品也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因此,宇星科技前期为抢占市场而储备的原材料及产成品由于更新换代将很难再销售。宇星科技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通过减值测试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4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15,586.20万元。通过上述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宇星科技夯实了期末存货的质量,存货不存在高估情况。

同时,宇星科技进一步加强对存货的日常管理,并在业绩考核中加入存货跌价因素的考核,预计2015年因残次冷背等新增存货减值情况较少,但出于谨慎性考虑,2015年盈利预测时预计了1,0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上市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获取2011年-2014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清单和账龄表,并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进行复核;获取2011年-2014年存货清单和存货减值明细清单,对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进行复核;对2014年末存货进行监盘;获取2015年营业收入的预测金额,并对预测情况进行复核;获取2015年应收账款回款预测表,并对其进行复核;获取2015年资产减值损失的测算过程,并对其进行复核。通过前述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2011年-2014年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及2015年资产减值损失测算过程和依据具备合理性。

23.申请材料显示,因环保在线监测设备行业的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报告期内,宇星科技对历史累存的残次冷背、库龄较长,无再修理或再销售实现可能的存货进行了集中的处理。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无再修理或再销售实现可能的存货”的具体含义。2)补充披露产品更新换代和存货集中处理的原则、依据、具体情形、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以及宇星科技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3)结合存货构成、发出成本计量、存储周期、同行业存货计提政策、期后销售情况等方面,补充披露宇星科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无再修理或再销售实现可能的存货”的具体含义

无再修理或再销售实现可能的存货指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二、补充披露产品更新换代和存货集中处理的原则、依据、具体情形、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以及宇星科技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产品更新换代和存货集中处理的原则、依据、具体情况

产品更新换代和存货集中处理的原则和依据: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由于毁损严重导致很可能无法通过修理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存货,以及由于产品更新换代导致冷备呆滞很可能无法再销售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减值测试结果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由于该部分存货在生产中很可能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因此对该部分存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产品更新换代和存货集中处理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

报告期宇星科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末2013年末
余额跌价准备比例(%)余额跌价准备比例(%)
原材料46,293.6212,677.2427.3823,587.038,961.7237.99
其中:治理类材料4,851.281,874.3638.64---
流量计、模块类1,057.26271.1125.64978.00251.9625.76
其他通用类7,971.512,839.5335.623,581.951,410.8839.39
气类分析仪21,751.574,194.2219.2811,150.283,981.7935.71
水质类分析仪10,464.903,431.1632.797,731.543,259.8442.16
系统集成类197.1066.8633.92145.2657.2539.41
在产品165.92--802.42--
库存商品19,966.312,908.9614.5717,076.482,243.9413.14
其中:治理类材料1,143.70731.7363.982,189.001,137.7151.97
其他通用类697.36555.3879.641,033.59555.3853.73
AQMS2,139.986.000.2876.896.007.80
CEMS9,434.07575.646.107,297.81198.322.72
WQMS4,796.43774.5916.155,005.0371.601.43
WWMS937.59155.1916.55353.93159.8345.16
系统集成类817.18110.4313.511,120.23115.1010.27
工程施工2,130.89--1,462.41--
合计68,556.7515,586.2022.7342,928.3511,205.6626.10

如上表所示,2014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5,586.20万元,占全部存货余额的22.73%,其中原材料跌价准备12,677.24万元占原材料余额的27.38%,库存商品跌价准备2,908.96万元,占库存商品余额的14.57%。

2013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1,205.66万元,占全部存货余额的26.10%,其中原材料跌价准备8,961.72万元占原材料余额的37.99%,库存商品跌价准备2,243.94万元,占库存商品余额的13.14%。

存货跌价准备占全部存货余额的占比从2013年末的26.10%下降到2014年末的22.73%,主要系公司进一步完善存货管理,减少存货跌价所致。

(三)产品更新换代和存货集中处理对宇星科技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为抢占市场,宇星科技储备了金额较大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天瑞仪器重组终止后,宇星科技现金流较为紧张,因此减慢了业务拓展的步伐。而环保产品更新较快、产品也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因此,宇星科技前期为抢占市场而储备的原材料及产成品由于更新换代将很难再销售。宇星科技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通过减值测试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4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15,586.20万元。通过上述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宇星科技夯实了期末存货的质量,存货不存在高估情况。

同时,宇星科技进一步加强对存货的日常管理,并在业绩考核中加入存货跌价因素的考量,通过各种措施尽量减少因残次冷背、库龄较长而新增的存货跌价准备。另外,对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很可能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将积极组织研发人员、销售人员和生产人员等对该部分存货进行最优化处理,将实际损失金额减少到最低。

综上所述,宇星科技对期末已有存在跌价准备的存货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并在未来加大存货的日常管理以及对已计提存货的最优化处理,预计对宇星科技未来经营业绩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三、结合存货构成、发出成本计量、存储周期、同行业存货计提政策、期后销售情况等方面,补充披露宇星科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

(一)存货构成

报告期内,宇星科技的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2013年
余额跌价准备比例(%)余额跌价准备比例(%)
原材料46,293.6212,677.2427.3823,587.038,961.7237.99
其中:治理类材料4,851.281,874.3638.64---
流量计、模块类1,057.26271.1125.64978.00251.9625.76
其他通用类7,971.512,839.5335.623,581.951,410.8839.39
气类分析仪21,751.574,194.2219.2811,150.283,981.7935.71
水质类分析仪10,464.903,431.1632.797,731.543,259.8442.16
系统集成类197.1066.8633.92145.2657.2539.41
在产品165.92--802.42--
库存商品19,966.312,908.9614.5717,076.482,243.9413.14
其中:治理类材料1,143.70731.7363.982,189.001,137.7151.97
其他通用类697.36555.3879.641,033.59555.3853.73
AQMS2,139.986.000.2876.896.007.80
CEMS9,434.07575.646.107,297.81198.322.72
WQMS4,796.43774.5916.155,005.0371.601.43
WWMS937.59155.1916.55353.93159.8345.16
系统集成类817.18110.4313.511,120.23115.1010.27
工程施工2,130.89--1,462.41--
合计68,556.7515,586.2022.7342,928.3511,205.6626.10

宇星科技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工程施工等,其中主要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占存货整体的90%以上。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不同类别的存货采用不同的减值测试方法。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由于环保产品的特殊性,有减值迹象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很小。因此,谨慎起见,对于具有减值迹象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宇星科技存货及其跌价计提情况请见上表所示。

(二)发出成本计量

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计价方法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基本无影响。

(三)存储周期

项目2014年2013年
周转率(次/年)周转天数周转率(次/年)周转天数
原材料1.16309.192.85126.12
库存商品2.20163.904.3782.35

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日常备货的存货存储周期大致在一个季度左右,日常周转次数为4次/年左右,周转天数为90天左右。

公司2013年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周转率分别为2.85次/年和4.37次/年,周转天数分别为126.12天和82.35天,库存商品周转速度与日常备货情况一致,但原材料周转速度明显低于日常备货,主要系2013年中时对当年和2014年的年销售预期较为乐观,因此储备较多的原材料,原材料期末余额较2012年增加了6,673.84万元,增幅为39.46%,该增幅明显高于当期营业收入的同比增幅。

2014年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周转率分别为1.16次/年和2.20次/年,周转天数分别为309.19天和163.90天,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周转期均高于日常备货的存储周期,主要系2014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但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余额分别增加22,706.59万元和2,889.83万元,分别增长96.27%和16.92%,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余额大幅上升一方面由于公司与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商重组事宜以及增资导致资金实力市场影响力得到明显提升,以及宏观环境的持续向好,为此公司备货大幅提升。

(四)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宇星科技与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2013年
余额跌价准备比例(%)余额跌价准备比例(%)
聚光科技
原材料5,576.06152.432.735,396.67135.592.51
在产品4,552.51--2,486.96--
库存商品34,292.82654.121.9127,124.01158.090.58
其他166.30--35.67--
合计44,587.69806.551.8135,043.31293.680.84
宇星科技
原材料46,293.6212,677.2427.3823,587.038,961.7237.99
在产品165.92--802.42--
库存商品19,966.312,908.9614.5717,076.482,243.9413.14
工程施工2,130.89--1,462.41--
合计68,556.7515,586.2022.7342,928.3511,205.6626.10

同业上市公司聚光科技、先河环保和雪迪龙中,先河环保和雪迪龙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聚光科技2014年和2013年存货跌价总体计提比例分别为1.81%和0.84%,均低于公司的计提比例,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相对较为谨慎和充分。

(五)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期后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宇星科技已计提存货准备的存货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名称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收入计提年份实现销售年份
系统集成类4.674.67-9.602011年2014年
CEMS9.029.02-16.032012年2014年
WWMS4.644.64-11.732011年2014年
治理类材料405.98405.98-13.362011年2014年
合计424.31424.31-50.72  

报告期内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后实现销售的存货余额为424.31万元,该部分存货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为50.72万元,回收率仅为11.95%,该部分存货预计售价占存货余额的占比较低,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和准确性原则。

上市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宇星科技对期末已有存在跌价准备的存货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并在未来加大存货的日常管理以及对已计提存货的最优化处理,预计对宇星科技未来经营业绩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宇星科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合理性和充分性。

24.根据天瑞仪器2013年末披露的预案,截止2013年6月30日宇星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约为29.51亿元,采取收益法评估结果。申请资料显示,本次交易分别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拟购买的宇星科技100%股权进行评估,并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值为17.43亿元,收益法下的评估值为18.09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2013年6月30日收益法评估结果与2014年12月31日收益法评估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13年6月30日收益法结果与本次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收益法评估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天瑞仪器预案时的预估情况

(一)天瑞仪器预案披露的财务数据情况

宇星科技合并口径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206,917.65201,842.72
负债合计64,017.8766,619.32
所有者权益合计142,899.78135,223.40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1-6月2012年度
主营收入39,604.2394,344.39
利润总额8,905.3520,328.19
净利润7,683.7018,312.76

(二)天瑞仪器预案披露的利润承诺数据情况

当时宇星科技的股东基于未来行业将持续增长、宇星科技未来持续保持领先市场地位的预期,结合企业自身历史经营数据、当时的市场开拓情况及经营计划,做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560万元、26,970万元、32,790万元、39,590万元的业绩承诺。

(三)当时收益法预估情况

采用收益法对宇星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进行预估,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及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下转B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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