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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以书面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批准许质武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因许质武先生个人原因,应其本人申请,现批准许质武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要求,公司监事不能少于三人,因此,此项议案待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选取产生新的公司监事后生效。

  议案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林大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林先生的服务任期将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第六届监事会届满,公司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之日止。

  林大庆先生简历:

  林大庆先生,出生于1965年11月,现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先生1988年毕业于鞍山钢铁学院轧钢专业获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东北大学冶金材料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林先生一九八八年加入鞍钢集团公司,曾任鞍钢集团公司冷轧厂厂长助理、鞍钢集团公司线材厂副厂长、厂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鞍钢新钢铁公司副总经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林先生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林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出席会议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提名张景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张景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介:

  张景凡先生,1965年1月出生,现任公司总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张先生1989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5年获得东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张先生于1989年进入鞍钢工作,曾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处长、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部经理、兼鞍钢集团财务公司董事、兼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董事等。

  张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提名张景凡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张先生目前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张先生的资历和条件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议案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两点在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5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本次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21日14:00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15:00至2015年8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止2015年7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

  (3)截止2015年7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7、会议召开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

  8、公司将于2015年7月23日再次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一、审议《关于选举张景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选举林大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15年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15年7月30日—7月31日(9:00-12:00,13:00-16:00)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898

  2、投票简称

  深市挂牌股票简称:鞍钢投票

  3、投票起止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鞍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 的,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 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 (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激活5分钟后可以使用,并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共有两项议案,如果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优先股股东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查询投票结果。

  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网络投票查询结果回报显示为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12)-8419192 8417273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六、备查文件

  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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