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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5-04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杭州滨江商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杭政储出(2013)59号地块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按出资比例为杭州滨江商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商博)提供总额不超过22亿元的财务资助,授权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根据滨江商博实际经营需要给付。财务资助还款期限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公司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上述资金占用费。 一、近期归还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1、2015年1月16日,滨江商博归还财务资助款9,600万元。 2、2015年2月10日,滨江商博归还财务资助款4,500万元。 3、2015年4月30日,滨江商博归还财务资助款10,000万元。 4、2015年6月16日,滨江商博归还财务资助款10,000万元。 5、2015年6月29日,滨江商博归还财务资助款10,000万元。 二、前期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1、2013年10月11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82,892.075万元,滨江商博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2、2014年3月27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43,678.319万元,滨江商博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前期费用。 3、2014年9月9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70,878.7695万元,滨江商博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 4、2014年12月17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2,500万元,滨江商博用于支付前期费用。 三、截至目前,公司为滨江商博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款199,949.1635万元,滨江商博累计归还财务资助款44,100万元(利息按实际使用时间收取)。目前财务资助款本金余额为155,849.1635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5-02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厚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林厚潭先生因年龄原因,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鉴于林厚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产生新的的职工代表监事前,林厚潭先生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之职务。 林厚潭先生与公司董事局及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需让本公司股东知悉的事宜。 公司及监事会同意林厚潭先生的辞职请求,并对林厚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5-025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网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3日起停牌。 目前平高集团正就有关事项履行其股东决策程序,尚不能确定是否属于资产重组或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30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每5个工作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5-04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中关村)与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威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确认山东中关村以人民币1967.9万元的成交价格竞得威土工挂字(2015)2-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交易概述 1、2015年6月12日至6月23日,公司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威海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1967.9万元的成交价格竞得威土工挂字(2015)2-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土地竞购旨在强化公司医药产业及科技地产的总体战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 本次授权土地竞购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购,不涉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必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不存在诸如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威海市国土资源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确认书》中主要条款如下: 1、地块土地位于环翠区羊亭镇孙家滩村南,出让面积为66697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医药制造业)。 2、该地块成交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陆拾柒万玖仟元整(¥19679000元)。 3、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395万元),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4、竞买人应当于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本《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威海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核,并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以下时限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在依法报批完成工业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手续后,与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国家立项或环评,报批手续要在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在省立项或环评,报批手续要在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在市(区)立项或环评,报批手续要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报批手续或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将该宗地另行处置,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参与本次竞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竞购旨在做大做强公司医药产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威土工挂字(2015)2号结果公示; 3、《成交确认书》(已签署)。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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