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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武锅B退 公告编号:2015-051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十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含本公告日)为第二十二个交易日,预计本公司股票将于八个交易日(或者于 2015年 7月 10 日)后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3日、29日披露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提示:"若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通用电气没有主动以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购买本公司股东的股份权益的商业意图。" 2015 年5月22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215号《关于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武锅B退 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本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15年5月29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的全天停牌将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应当遵守《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在公司股票的退市整理期期间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路1号 邮 编:430205 电 话:027-81993700、81994270 传 真:027-81993701 五、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5-031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5日、6月26日、6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对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公司2015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至500万元;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2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5、26、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价异动。 2、经核实,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第一大股东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函询,不存在涉及我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5、26、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指标属于股价异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董事会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函证确认,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我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5-10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怡亚通控股于2014年6月27日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87%)已于2015年6月26日解除质押。 2、怡亚通控股于2014年6月27日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50%)已于2015年6月26日解除质押。 截止目前,怡亚通控股累计质押53,800,000股股权,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4.12%(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9日、2015年3月11日和2015年3月19日对怡亚通控股股权质押事宜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148、2015-029、2015-040),占公司截止2015年6月26日股本总额的5.19%。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47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马股份,股票代码:002276)自2015年 6月30日开市起停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万马01,债券代码:112215)继续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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