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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51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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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增持计划及目的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陈礼豪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范小平先生、董事毕国栋先生及副总经理张远忠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15年7月3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市值不少于4,15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本次增持属公司董事和高管的个人行为。
| 姓名 | 职务 | 目前持股数量(股) | 计划增持金额(万元) |
| 陈礼豪 | 董事长 | 0 | ≥2,000 |
| 范小平 | 董事兼总经理 | 0 | ≥2,000 |
| 毕国栋 | 董事 | 0 | ≥50 |
| 张远忠 | 副总经理 | 0 | ≥100 |
| 合计 | 0 | ≥4,150 | |
说明:本次增持前,陈礼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8,613,883股,通过佛山市英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176,008股。
2、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3、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5、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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