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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5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奕兴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1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日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388号公司南洋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6,33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81,358,102股的38.93%。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24,83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81,358,102股的38.6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50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1,358,102股的0.26%。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00,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81,358,102股的0.2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3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5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票为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弃权票为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旭成")于2014年10月14日与韩国LG Electronics Inc.(LG电子)签订了《项目合作合同书》,合同约定,东旭成投资建设生产线,向韩国LG电子供应Display 用棱镜膜 (增亮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韩国LG电子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9)。 二、合同履行情况 2015年4月,东旭成增亮膜项目实现量产,并开始向韩国LG电子小批量供货。详见公司2015年4月28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亮膜项目量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76万元(含税),尚未开始回款。 三、其他说明 该项目目前为小批量供货,何时实现大批量供货存在不确定性,且合同履行时间长,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市场供需变化等影响,产品的制造成本和市场价格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因此对东旭成及本公司2015-2017年业绩贡献具体数额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有关规定持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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