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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5-5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7月3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公司总经理赵大春先生(以下简称"前述人员")的通知:前述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3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朱国锭先生已于2015年7月3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本公司的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的姓名:朱国锭,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大春,公司总经理。 2、本次增持情况:朱国锭先生于2015年7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公司1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191%。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能源互联网整体战略的有效布局,公司电力信息化、电力电子制造、能源互联网三大业务板块的紧密结合、协同发展。核心管理团队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为进一步表明决心,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和总经理赵大春先生做出上述增持计划,可以有效的将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心管理层利益与全体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也彰显了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四、增持期间 自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五、已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5年7月3日,朱国锭先生增持本公司1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191%。本次增持前,朱国锭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9,972,29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64%。上述增持后,截止到2015年7月3日,朱国锭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0,072,29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66%。 本次增持前,朱国锭先生通过控制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200,389,7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8.30%;朱国锭先生配偶包晓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87%,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8.81%。本次增持完成后,朱国锭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了0.0191%,达到48.83%。 本次增持前,赵大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628,5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1%。截止到2015年7月3日,赵大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六、后续的增持计划 前述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3日起六个月内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含本次增持股份金额)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00万股、增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0.382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合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高于300万股、增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0.5733%(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前述人员本次增持计划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的有关规定。 2、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包晓茹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赵大春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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