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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5-02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2平高MTN1)(债券代码:1282242)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2平高MTN1 4.债券代码:1282242 5.发行总额:人民币4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4.86% 7.到期兑付日:2015年7月11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康 联系方式:0375-3804080 2.主承销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迪 联系方式:021-23157210 3.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部门:托管部 资金部 四、备注 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5-36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分红派息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2001元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5年5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9,866,854.46元后剩余利润628,801,690.14,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68,777,004.96元,扣除2013年度现金股利分配325,443,564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2,135,131.10元。 公司将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54,435,64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488,165,346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33%。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783,969,785.10元转入下一年度。 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于2014年10月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函。2015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66号)《关于核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董事会根据有关批复要求及股东大会授权于同年4月2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于4月8日发布《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67,536,108股。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将以488,165,346元为分配总额,增发后的公司总股本为4,067,536,108股为基数实施分配,即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1元人民币(含税)。 特此说明。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5-04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1日(周三)13:00开始起临时停牌,并于2015年4月2日披露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201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确认公司停牌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2日披露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2015-036、2015-037),于2015年6月19日披露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9),于2015年6月27日披露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类文件也正在有序准备之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相关公告内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反馈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5-3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广东鸿图")于2015年7月3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的增持情况及其增持计划,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收到科创公司的通知:科创公司于2015年7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万股。现将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增持人: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情况:科创公司于2015年7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公司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52%(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二、本次增持前,科创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387,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风投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7,341,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6%;广州市粤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粤丰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科创公司、风投公司、粤丰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三者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4,688,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1%; 本次增持后,科创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增加至17,387,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7%,风投公司、粤丰公司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更,三者合共持有本公司股份增加至45,688,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 三、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58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对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锌铟")应收云南黎晖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晖经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款项72,268,920.53元(黎晖经贸已按照原协议约定在2015年6月26日支付了股权转让款300.00万元)进行了如下处理: 为了彻底解决华联锌铟应收黎晖经贸股权转让款事项,经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控股")、华联锌铟和黎晖经贸三方友好、充分协商,决定将华联锌铟拥有对黎晖经贸的债权共计72,268,920.53元人民币转让给云锡控股,同时三方签署了《 债权转让协议》,由云锡控股代偿该笔债权,并解除华联锌铟与黎晖经贸之间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锡控股已将债权转让对价的金额72,268,920.53元人民币支付给华联锌铟。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云锡控股、华联锌铟和黎晖经贸三方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5-02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1日、7月2日及7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先生函证确认,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4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7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公司 2015 年 6 月30日、7月1日、7月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价异常异动的公告。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修正前的主要内容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引力传媒 股票代码:603598)于2015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修正后的主要内容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引力传媒 股票代码:603598)于2015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公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7 月 4 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15-038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2日,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90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并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5-044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超华科技,证券代码:002288)自2015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详细公告参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6日、2015年6月13日、2015年6月20日、2015年6月27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各方还在就该重大事项相关方案进行洽谈、筹划,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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