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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2015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15-025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大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立东先生主持,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郑伟明先生;独立董事施忠林先生、颜如寿先生、何大安先生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唐欢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姚名欢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沈志荣先生、陶伟强先生列席会议,高管曹继华先生、方言女士、王胜国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1.5亿元短期融资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120,500,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建伟、杨晶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8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7月1日、2日和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问询,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2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67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5-035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要事项(该重要事项不涉及公司2015年4月24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承诺的未来3个月内不策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事项 )。 鉴于该重要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6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5-042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杜玉岱先生及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7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杜玉岱先生及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拟在未来3个月内(自2015年7月3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单人累计增持不超过5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并将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三、杜玉岱先生、延万华先生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杜玉岱先生、延万华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杜玉岱先生、延万华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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