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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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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利欧股份(证券代码:002131)股票自2015年7月3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春秋航空(证券代码:601021)股票自2015年7月3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宁波韵升(证券代码:600366)股票自2015年7月3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天壕节能(证券代码:300332)股票自2015年7月3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华闻传媒(证券代码:000793)股票自2015年7月3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数字政通(证券代码:300075)股票自2015年7月3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5-05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8,725,1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5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层

  咨询联系人:邢云峰

  咨询电话:0351-8686983

  传真电话:0351-8686667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变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7月3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南京新百"(股票代码:600682)、"洽洽食品"(股票代码:002557)、"桂东电力"(股票代码:600310)、"九洲药业"(股票代码:603456)、"当升科技"(股票代码:300073)继续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4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智光电气”)于2015年7月3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李永喜先生的通知,其于7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83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票情况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和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公司董事长李永喜先生在未来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可能会继续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票。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二级市场竞价交易。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李永喜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后续若李永喜先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5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金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3日在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主会场)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分会场),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现场出席八名,董事曹志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王海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组建金风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投资10亿元人民币,设立金风环保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为金风科技全资子公司。同意该公司未来单个项目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5000万元)的项目投资事项,由金风环保有限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单个项目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投资提交金风科技董事会决策。

  该公司将立足水务资产的投资运营,拓展水务产业链及环保产业,逐渐发展成为一体化水务企业及环境综合服务商。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2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1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7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7人,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经研究认为该议案内容需要进一步论证,出于审慎考虑,决定取消该议案,不予提交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关于公司股东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增加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的议案

  2015年7月1日本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增加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董事会认为该临时提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将该提案提交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变更事项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备案。

  (2)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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