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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5-61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7月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森杰先生、吴森岳先生、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业投资")、副总经理杨松先生的通知,前述人员及机构基于对公司战略升级及发展前景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计划自2015年7月6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森杰先生、吴森岳先生、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经理杨松先生
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吴开贤先生作为主要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首期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从事工业电气及自动化产业链整合的股权投资及二级市场投资。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6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市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战略升级及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 值,吴开贤先生、吴森杰先生、吴森岳先生、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杨松先生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述人员及机构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取得。
三、其他说明
吴开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颜素贞女士、吴森杰先生、吴森岳先生、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杨松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吴开贤先生、吴森杰先生、吴森岳先生、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杨松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57,808,440股、32,000,000股、32,000,000股、0股和460,000股,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22,268,440股,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7.9%,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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