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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15-04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6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5年7月6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21家证券公司联合公告>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近期,中国内地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主要股票指数及个股价格短期内出现较大回调。2015年7月4日,公司与20家证券公司召开会议,分析了当前股票市场形势,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充满信心,一致表示坚决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发布了《21家证券公司联合公告》。 公司的成长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公司对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经过了三周的深幅度调整,很多蓝筹股已经逐步体现出投资价值,这些股票的平顺交易有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并减少市场波动。 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从市场利益出发,积极开展或参与维护市场的各项举措,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同意公司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以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的15%出资,参与包括本公司在内的21家证券公司共同出资购买A股蓝筹股ETF的联合行动。 本次投资将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专户统一运作,公司将按投资比例分担投资风险、分享投资收益。 2、上证综指在4500点以下时,同意公司在2015年7月3日余额基础上,自营股票盘不减持,并择机增持。 3、同意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善逆周期调节机制,及时调整保证金比例、担保证券折算率、融券业务规模等相关指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平稳地做好客户违约处置工作。 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担负着重要使命,保持资本市场的稳定,有利于实体经济的稳定。同时,资本市场是证券公司安身立命的根基,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行业的重要一员,有责任和其他机构一起为维护市场的稳定贡献力量。公司对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充满信心,并将一如既往地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和资本市场稳定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5-050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30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35),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6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相关内容已披露在2015年6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5年6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2015 年 6 月 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2015年6月30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说明》以及《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材料。2015年7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国中期回函的反馈》。目前,公司正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继续进行补充完善,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补充材料,具体复牌时间待相关披露材料完全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后另行通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6 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码:2015-069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目前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众信旅游,股票代码:002707)已于2015年7月6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渤海股份,证券代码:000605)自2015年7月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五个工作日,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尽快落实上述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 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6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亮科技"(股票代码:300348)、"陕西金叶"(股票代码:000812)、"卫士通"(股票代码:002268)和"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旗下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信心,拟于近期申购公司旗下偏股型基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固有资金将在原出资金额的基础上再出资不少于1000万元申购旗下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并承诺至少持有1年以上。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期已持有本公司偏股型基金的基础上,每人再出资不低于30万元申购旗下偏股型基金,并承诺至少持有1年以上。 三、公司将打开前期限购的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鑫安得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与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申购,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7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及基金经理投资旗下 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信心,拟于近期申购公司所管理的偏股型基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将出资1000万元固有资金认购/申购旗下偏股型基金,并承诺至少持有1年以上。 二、公司每位高级管理人员将出资50万元认购/申购旗下偏股型基金,并承诺至少持有1年以上。 三、公司旗下偏股型基金的基金经理将再次认购/申购自己管理的基金,并承诺至少持有1年以上。 公司现有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如下: ■ 其中,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410)正在首发认购期,认购期截止日2015年7月15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继续秉承“规范、诚信、创新、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力争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取信于投资人、以创新求发展、促服务、出效益,以此回报客户、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7月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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