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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5-03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黄天火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6日接到公司股东黄天火先生的通知:黄天火先生于2014年6月16日和2014年7月3日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4,295万股和975万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股权质押公告已于2014年6月24日和2014年7月11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黄天火先生已于2015年7月3日将上述质押股份进行质押解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2015年7月6日,股东黄天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7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515.5万股),本次质押解除后其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5,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2%。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5-03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斐君资本”)签订了《关于设立【闽发斐君并购基金(暂定)】及【闽发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的框架合作协议》,共同设立“闽发斐君并购基金”(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公司将作为基石投资人,以自有资金245万元参股设立闽发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持股比例为49%;同时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参与“闽发斐君并购基金”的设立及认购。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额度未达到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且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标准,不属于风险投资。 本次投资未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15年7月3日,公司与斐君资本进行了友好协商,同意由斐君资本提出的引入第三方发起人—自然人:王蕾,并重新签订了《关于设立【闽发斐君并购基金(暂定)】及【闽发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的框架合作协议》。引入第三方发起人后并购基金股东及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 第三方发起人王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 第三方发起人王蕾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王蕾 身份证号码:34010319******4027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 个人主要简历:王蕾为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面负责斐君资本的投资业务。拥有22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华富基金副总经理、平安证券资产管理部执行总经理、平安财智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华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上海十月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长期负责信托投资、公募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的全面管理与运营工作,对资本市场的资源整合、投资与判断有深刻理解;具有金融多领域丰富的实战经验及优秀的资源协调与业务操作能力。曾负责管理规模逾200亿元的公募基金、规模逾1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 三、并购基金引入第三方发起人的影响 闽发斐君并购基金引入第三方发起人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仍作为该并购基金的基石投资人,公司的投资金额及占比未发生改变,同时该并购基金的投资方向、基金规模、运行方式及管理支出等并未发生变化。 公司将积极敦促并购基金尽快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积极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并购项目,并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将就设立闽发斐君并购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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