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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5-05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详见2015年1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5年7月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合同,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
2、产品代码:2101137333;
3、产品成立日:2015年7月6日;
4、投资期限:90天;
5、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产品;
6、产品收益率:4.2%/年;
7、投资金额:8,000万元;
8、理财产品收益及分配:
(1)本产品为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浦发银行确保公司产品收益,在投资兑付日,浦发银行将按合同约定及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支付对应的产品本金及收益(及到期支付款项)至公司指定账户;
每笔投资的到期支付款项=该笔投资的理财产品份额×1元+该笔投资的理财产品份额×1元×产品收益率×投资期限÷365
其中,产品收益率为该笔投资申购确认日浦发银行所公布的产品收益率;投资期限如遇投资兑付日为非工作日将相应延长。因系统对尾数处理方式的不同,公司实际获得的收益相比预期收益可能存在一定尾差。
(2)本理财产品中公司承担的费用包括理财计划托管费、销售手续费以及银行管理费等(本产品的产品收益率已扣除以上费用,为公司实际获得的收益率)。
9、投资标的: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存放同业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10、投资兑付日及赎回:
投资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资金到账时间在投资兑付日24:00前,不保证在投资兑付日浦发银行营业时间内资金到账。
投资期限届满自动到期兑付,期间公司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11、提前终止:
根据双方特别约定,浦发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浦发银行只需在拟提前终止日前的2个工作日通过本行有关的营业网点、网站或以其他方式公布公告即可,无需另行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已通知公司。公司应当自行通过浦发银行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等届时可适当利用的途径,查询账户状态以了解理财产品是否被终止及产品收益情况等信息。
12、资金来源:公司募集资金;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 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 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 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理财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而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4年8月5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起始日为2014年8月5日,理财到期日为2014年9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
2、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7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起始日为2014年9月29日,理财到期日为2014年12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6。
3、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自有资金2,5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期限为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3月6日。
4、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2,5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期限为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4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5、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保本理财产品合同,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其发行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产品期限为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6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6、公司于2015年4月8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期限为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7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7、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o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8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除以上行为外,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未购买其他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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