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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证券代码:002031 公告编号:2015-040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第四大股东揭阳市飞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经新余市渝水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权部门批准,其公司名称已由"揭阳市飞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新余市腾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由"揭阳市东山区华诚花园南区"变更为"新余市劳动北路";营业期限变更为"2015年4月14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由"橡胶软件技术的开发、新材料的研究与应用,合成橡胶结构与性能关系研究,高技术咨询"变更为"企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项目投资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其它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东名称变更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未改变本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新余市腾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36,950,793股,持股比例为5.04%。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所从事的智能装备、机器人和工业4.0产业,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履行"中小企业板首50家公司《关于坚定发展信心、维护市场稳定的倡议书》"承诺,计划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姓名:吴潮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6个月(即2015年7月7日至2016年1月6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不超过7,331,319股,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所从事的智能装备、机器人和工业4.0产业,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履行"中小企业板首50家公司《关于坚定发展信心、维护市场稳定的倡议书》"承诺。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增持人自筹所得。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人承诺: 截止公告披露日,吴潮忠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2,947,33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13%;吴潮忠先生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揭阳市外轮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55%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吴潮忠先生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及对本公司未来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已于2015年2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公司1,052,72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9%(以2015年2月17日公司股本563,947,608股计算)。吴潮忠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 引》等的规定。 六、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47,33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13%;本次的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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