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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15年7月7日起,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即取消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合计超过5万元(不含5万元)申请”的限制。原2015年6月27日刊登的《关于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内容自2015年7月7日起不再执行。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关于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恢复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2015年7月7日起,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即取消对“暂停本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的限制。原2015年5月13日刊登的《关于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内容自2015年7月7日起不再执行。 (2)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15 年 7月7 日起,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即取消对“暂停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的限制。原2015年6月12日刊登的《关于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内容自2015年7月7日起不再执行。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保本条款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申购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15年7月7日,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正常申购投资业务,即取消对“暂停本基金申购申请”的限制。原2015年6月27日刊登的《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内容自2015年7月7日起不再执行。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投资旗下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信心,拟于近期投资公司旗下偏股型基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将出资5000万元自有资金申购旗下偏股型基金。其中,出资2000万元申购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出资1500万元申购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出资1500万元申购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承诺上述基金至少持有1年以上。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投资公司旗下偏股型基金,同时承诺所投资基金至少持有1年以上。 三、公司偏股型基金经理将积极投资自己管理的公司旗下偏股型基金,同时承诺所投资基金至少持有1年以上。 四、公司将于2015年7月7日起恢复前期限购的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1)、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72)、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70)和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90)的申购,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 五、公司将加快偏股型基金的申报和发行。目前公司已上报多只偏股型基金产品,待获得批准后将尽快发行。 公司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充满信心。公司将积极作为,继续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责,坚持长期投资、理性投资,齐心协力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电广传媒(证券代码:000917)、宏图高科(证券代码:600122)、均胜电子(证券代码:600699)、天壕节能(证券代码:300332)、万好万家(证券代码:600576)、新兴铸管(证券代码:000778)、信质电机(证券代码:002664)、易华录(证券代码:300212)和云南铜业(证券代码:000878)分别于2015年5月28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2日、2015年6月30日、2015年6月15日、2015年7月2日、2015年6月30日和2015年6月8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6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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