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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51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物产中大")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转让浙江物产光华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予以确认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经与商务部门、国防科技部门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结合该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物产集团下属子公司浙江物产民爆器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实业")将其所持有的浙江物产光华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民爆")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予浙江富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已于2015年6月1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于2015年6月30日出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协议转让浙江物产光华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5]32号),以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邦评报[2015]20号评估报告中光华民爆净资产值为基础,同意民爆实业按4585.86万元价格,将其所持有光华民爆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浙江富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光华民爆作为存续方吸收合并浙江光华器材厂(以下简称"光华器材厂")相关事项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万邦评报[2015]20号评估报告中光华器材厂净资产值为577.45万元。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双方于2015年7月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调整为5,163.31万元。前述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调整事项尚需取得浙江省国资委同意。 结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本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项予以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转让价格公允且不影响物产集团整体评估值,不会导致新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情形发生。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沈进军、黄董良、朱红军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5名关联董事陈继达、王竞天、张力、董可超、朱清波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本次交易项下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变更的议案》 为加快本次交易重组进程,缩减项目审批时间,经与浙江省国资委沟通,同意本次交易项下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由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本次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变更后,将由交通集团收购物产中大异议股东要求售出的物产中大股份。 本次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变更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沈进军、黄董良、朱红军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5名关联董事陈继达、王竞天、张力、董可超、朱清波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6日,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52173号)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百洋股份,股票代码:002696)自2015年7月7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投资旗下基金相关事宜的进一步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拟长期投资公司旗下偏股型基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2015年7月起至2016年6月止,未来12个月内,我公司董事长王兆华先生、联席董事长王宏远先生、总经理蔡颖女士全部月基本工资用于定期申购旗下沪深300指数基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同期月基本工资的50%用于定期申购旗下沪深300指数基金;均承诺锁定不少于36个月。 二、我公司将动员旗下各事业部负责人、各基金经理及公司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积极认购/申购公司或各基金经理管理的权益类基金,并承诺持有不少于12个月。 三、我公司将动员其他员工积极认购/申购公司旗下的权益类基金,并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规定持有不少于6个月。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高乐股份,股票代码:002348)自2015年6月30日开市时起停牌。 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为维护投资者权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280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15-04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6日下午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承诺:此次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不涉及上述承诺的七类事项,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该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5-075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6日,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监事林全先生的通知,2015年7月6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林全先生表示: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个人行为,基于看好公司目前发展状况和未来持续发展,所购股份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5-36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红箭"或"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6月23日、6月30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目前,该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南红箭,证券代码:000519)自2015年7月7日起(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重要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07月01日起停牌,内容详见《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4号) 截止公告日,该重要事项仍在商讨和论证中,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07月0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要事项,并于上述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5-054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六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德尔家居 ”、“怡亚通”、 “华胜天成”、“利欧股份” 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7月6日起,对停牌股票德尔家居(证券代码: 002631)、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华胜天成 (证券代码:600410)、利欧股份(证券代码:002131),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10-9999)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5-06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7月6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发来的《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告知函》,根据函件内容,唐人神控股于2015年7月3日将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共计300万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质权人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1、2015年6月25日,唐人神控股与资管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根据合同内容,唐人神控股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万股质押给资管公司进行融资,并委托国泰君安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事宜。 2015 年6月 25日,资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唐人神控股将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资管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15年6月2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6月21日,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 2、2015年7月3日,唐人神控股将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共计300万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该笔质押是对唐人神控股于2015年6月25日质押给资管公司的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补充质押,资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6月21日。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不会影响唐人神控股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表决权、投票权的转移。 二、累计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10,338.94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2,078.6万股)的24.57%,累计质押6,630万股(含本次),质押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6%。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2、《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5.07.03); 3、《股份冻结数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5.07.03)。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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