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5-032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 56,780,000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8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医疗”、“本公司”、“公司”)使用56,78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5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受托方为浦发银行,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注:上述产品收益的计算已包含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其他费用,购买上述产品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32,478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4,978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7,5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5-03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 15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 9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医疗”、“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1,5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5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内容详见2015年3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授予的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有效期自2015年6月16日至2016年3月15日。内容详见2015年6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受托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和约定收益,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和约定的产品收益。 2、产品收益的计算已包含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其他费用,购买产品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32,478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4,978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7,5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