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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15-01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安徽迎驾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

  ● 增资金额: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销售公司增资人民币18,0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销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至21,000万元,增资前后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使用募集资金对销售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6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 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0,996,222.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3,003,777.58元,上述款项已于2015年5月25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5]2700号《验资报告》。

  根据《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销售公司增资人民币18,0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销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至21,000万元。本次增资款到位后,销售公司将开设专户对上述增资款进行专项存储,并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 称:安徽迎驾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

  法定代表人:秦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白酒、色酒(含葡萄酒)、保健酒、啤酒、饮料、矿泉水、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销售公司总资产为147,485.83万元,净资产为56,778.29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246,252.21万元,净利润为38,866.46万元;根据2015年未经审计的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销售公司总资产为135,758.82万元,净资产为72,818.91万元,2015年1-3月营业收入为83,829.09万元,营业利润为29,905.75万元。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销售公司增资完成后,销售公司将用增资资金全面开展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拟对销售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 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 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向销售公司增资。

  2、监事会意见

  2015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销售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销售公司增资事宜。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增资用于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15-011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

  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或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0,996,222.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3,003,777.58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5]270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闲置情况

  1、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 2015年6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霍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 于募投项目的议案》,截至2015年6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3,325.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目前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情况下,公司暂时存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 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

  2、投资额度: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利用闲置募 集资金开展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 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部、证券部、战略投资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公司将及时 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信息披露:公司每次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持 续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证券部负责及时履行对投资理财业务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

  2、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或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2015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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