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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编号:2015-061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6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俊海先生、董事王坚能先生、独立董事李斌先生、监事张国恩先生、副总经理陈文彬先生以自筹资金于 2015 年 7 月3日、2015年7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880,47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38%。同时,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以自筹资金于 2015 年 7 月3日、2015年7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178,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4%。
本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58,674股,合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13%。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增持股票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增持前直接持股数量(股) | 增持时间 | 本次增持数量(股) | 成交均价(元) | 增持后直接持股数量(股) | 增持后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陈俊海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0 | 2015年7月3日 | 300,000 | 12.08 | 300,000 | 0.0967% |
| 王坚能 | 董事 | 0 | 2015年7月3日 | 500,000 | 12.42 | 500,000 | 0.1612% |
| 2015年7月6日 | 42,474 | 10.92 | 42,474 | 0.0137% | |||
| 李 斌 | 独立董事 | 0 | 2015年7月6日 | 10,000 | 10.61 | 10,000 | 0.0032% |
| 张国恩 | 监事 | 0 | 2015年7月6日 | 20,000 | 11.60 | 20,000 | 0.0064% |
| 陈文彬 | 副总经理 | 0 | 2015年7月3日 | 8,000 | 11.85 | 8,000 | 0.0026% |
| 合计 | - | 0 | - | 880,474 | - | 880,474 | 0.2838% |
注:截止本公告日,以上增持人中陈俊海先生、王坚能先生、张国恩先生、陈文彬先生通过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分别为6381.7192万股、886.2391万股、162.0713万股、33.4183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20.5729%、2.8570%、0.5225%、0.1077%。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增持情况
| 姓名 | 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 增持前直接持股数量(股) | 增持时间 | 本次增持数量(股) | 成交均价(元) | 增持后直接持股数量(股) | 增持后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王俭 | 监事会主席刘超先生配偶 | 0 | 2015年7月3日 | 100,000 | 12.70 | 100,000 | 0.0322% |
| 2015年7月6日 | 13,200 | 10.98 | 13,200 | 0.0043% | |||
| 高家梅 | 董事会秘书翟卫兵先生配偶 | 0 | 2015年7月3日 | 20,000 | 11.56 | 20,000 | 0.0064% |
| 2015年7月6日 | 10,000 | 10.61 | 10,000 | 0.0032% | |||
| 雷成彬 | 财务总监刘阳先生配偶 | 0 | 2015年7月3日 | 5,000 | 11.56 | 5,000 | 0.0016% |
| 熊艳艳 | 董事郭立新先生配偶 | 0 | 2015年7月6日 | 30,000 | 10.70 | 30,000 | 0.0097% |
| 合计 | - | 0 | - | 178,200 | - | 178,200 | 0.0574% |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增持人认为,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致使公司目前的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的价值,增持人通过增持公司股份,表达对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上述人员不排除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可能性。
三、增持方式
根据规定及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票买入前,上述人员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按相关规定报备。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6、公司诚邀各类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以增强市场信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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