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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5-050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0,6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5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里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程晓黎、周亮 咨询电话:0755-27555331 传真电话:0755-2754568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5-37 深圳华侨城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年7月 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的通知,华侨城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5年6月30日,持有公司股份4,137,038,71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6.90%。 二、增持目的 近期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基于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念,本着协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必要向市场传达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情况 华侨城集团分别于2015年7月3日,7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华侨城A 27,318,20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76%,平均价格9.43元/股。 截止到7月6日收盘,华侨城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164,356,92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7.27%。 四、华侨城集团承诺 华侨城集团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 华侨城集团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本次增持不需要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华侨城集团的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5-078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名称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7月6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口公司")的函,港口公司将其公司名称由"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芜湖飞尚港口有限公司" ,其他信息未变化。目前,港口公司已就上述名称变更事项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公司第二大股东名称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未改变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目前, 芜湖飞尚港口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629,777,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4%,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5-86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披露《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会策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次停牌涉及重大事项不违反上述承诺。 公司将尽快确定上述重大事项,并于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5-04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490万股,占的公司总股本的42.96%)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6月27日,孙洁晓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2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交易期为2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5年6月26日赎回,并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孙洁晓先生共持有公司股权数量为144,900,000 股,占公司全部股权比例为42.96%,其中处于质押登记状态的股份为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为91,6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6%,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为278,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人股份,证券代码:002639)于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由于上述重大事项仍在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人股份,证券代码:002639)自2015年7月7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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