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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732 股票名称:泰禾集团 编号:2015-6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发行情况简介 根据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8,922.6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月17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3.83元/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发行调整事由 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数1,017,177,99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三、本次发行调整内容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3.8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3.63元/股(即发行底价调整为13.6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8,922.64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93,470,286股。 2015年6月29日,公司发布《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15年7月6日。目前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已经完成除权除息,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在上次调整的基础上再次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3.83元/股调整为13.63元/股(即发行底价调整为13.63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 =(13.83元/股-0.20元/股) =13.63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8,922.64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93,470,286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 =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400,000万元÷13.63(元/股) =293,470,286股(取整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3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人民币100亿元额度内 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在人民币100亿元额度内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相关议案于201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整个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有关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人民币100亿元额度内推出公司A股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近期A股股票市场大幅震荡,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授权董事会决定。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建议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015年7月3日公司A股收盘价格,即不超过人民币13.70元/股。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每股净资产值,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70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7.30亿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6.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6、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回购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内有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报告书择机回购A股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需要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如果回购方案未能获得审议通过,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天山纺织 公告编号:2015-021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6月2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19),披露了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山纺织",股票代码"000813")自2015年6月23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截止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月9日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5-010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2015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婕女士于2015年7月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提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了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吕婕女士提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永创智能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如股份发生变化,应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10,000万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000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吕婕女士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2015年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收悉公司控股股东吕婕女士提交的《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董事罗邦毅、吴仁波、王爱凤、傅建中、王保平(共计5名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 1/2)以现场会议方式对上述年度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上述董事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吕婕女士提议的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提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与会董事书面确认,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预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5-016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7月6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弘投资")的通知,国弘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科技"或"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国弘投资于2015年7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平均7.7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7%。 本次增持前,国弘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29,785,41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6.15%;本次增持后,国弘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30,785,41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6.22%。 二、国弘投资的本次增持行为是其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做出的决定。 三、国弘投资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向二级市场减持持有的生益科技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规定,持续关注国弘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临2015-0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15年7月5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15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14人(包括5名独立董事),截至2015年7月5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14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出资投资蓝筹股ETF并提高2015年度公司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同意按公司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15%的比例出资投资蓝筹股ETF,并相应提高自营业务规模;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董事会授权及净资本监管要求的范围内,办理具体事宜;上述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自营业务规模议案时止。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5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相关决议已于2014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14—47)。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13号),接受公司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2015年7月3日,公司发行2015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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