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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5-025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董事长高文先生的通知,基于对资本市场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于2015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 公司董事长高文 2、增持情况 ■ 3、增持目的及计划 出于对资本市场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高文先生于 2015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共计100,000股,并且其本人不排除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同时,高文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5、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后续若高文先生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5-041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6日、7月7日、7月8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披露了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相关信息。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第二部分第4项中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在2015年4月11日披露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已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以下风险:(1)审批风险;(2)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3)产能扩大带来的销售风险;(4)公司发展的管理风险;(5)净资产收益率大幅度下降的风险;(6)股价波动风险。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股票代码:002579 股票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6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公司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举措如下: 1、公司高管及5%以上股东过去6个月之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高管关联企业"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控制人认购定增股份)及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定增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正在推动相关事宜。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5、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6、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股市有风险,望投资者谨慎投资。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5-48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号召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市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不仅投资者利益受损,也危及上市公司发展的正常态势。为捍卫公司市值,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号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于 2015 年7 月 8 日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对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方案,并以此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具体措施方案如下: 1、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近期将主动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 2、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全体员工的亲朋好友及公司所有合作伙伴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 3、前述人员买卖股票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 4、加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5、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的传言; 6、 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国投电力(600886)、准油股份(002207)、天喻信息(300205)、黄河旋风(600172)、方正电机(002196)、海印股份(000861)、省广股份(002400)"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上述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上述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 “莱美药业、铁龙物流、金螳螂、阳光城”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鉴于“莱美药业”(股票代码:300006)、铁龙物流(股票代码:600125)、金螳螂(股票代码:002081)、阳光城(股票代码:000671)股票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有关规定,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确保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经与基金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莱美药业、铁龙物流、金螳螂、阳光城”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自2015年7月8日起,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所有停牌股票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7月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东源股份(股票代码:002074)"、"常山药业(股票代码:30025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交易并且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00-95561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12号文核准,已于2015年7月6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5年7月10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延长至2015年8月10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广发证券等多家销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及《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5-05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纪德法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承诺其将自公司股票复牌起一个月内,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承诺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纪德法先生 承诺增持计划:将自公司股票复牌起一个月内,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数不低于1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43%),但不超过3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087%),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二、承诺增持目的 纪德法先生承诺增持本公司股票属于其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纪德法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能够与本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承诺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增持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增持人以及相关定向资产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全体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刘丽萍、纪翌共同承诺:在纪德法先生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在其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均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5、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5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增持计划及目的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聂织锦女士,董事雷有为先生,监事黄锐焯先生和黄志强先生,副总经理林秋明先生、纪彤女士和万林秋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具体如下: ■ ■ 2、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7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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