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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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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5-079

  关于控股股东何平女士和任金生先生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何平女士和任金生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何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任金生先生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增持原因: 任金生先生曾于最近六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份,减持交易金额为6108万元,基于看好中国证券市场长期投资价值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何平女士和任金生先生响应《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以实际行动增持公司股份、参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4.增持方式:拟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将争取在相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实施。

  5.增持金额: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610.8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何平女士和任金生先生本次通过相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情形,何平女士和任金生先生特此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2.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何平女士和任金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10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7%,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2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发来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德力西集团做出以下承诺: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德力西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升业绩,回报投资者。

  截至本公告日,德力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184,000,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1.55%。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未来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有关情况如下:

  1、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

  增持计划:胡成中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增持目的

  增持人认为: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识,决定增持本公司股份。

  3、其他说明

  (1)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5-065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同,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及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如下措施:

  一、广药集团在资本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暂停减持本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广药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583,966,6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23%;

  二、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广药集团拟认购不超过146,596,236股A股股份,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合计认购不超过21,189,000股A股股份。截至目前,相关申请材料已报中国证监会受理,正在审核中。本公司将会同中介机构加快推进相关事宜,尽快实施方案,实现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推进本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提升公司业绩,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强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四、进一步加强投资者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的通知:"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作为负责任的股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本公司将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你公司股票,并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前述方式购买的股票。"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宝钢集团增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5)04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内某大学研究院筹划战略合作,设立产业创新基金,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等领域,目前《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条款正在商谈中,鉴于该事项对公司有重大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丁继华、宋国华、顾洪钟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相关事项待实施后公告)

  二、增持目的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三、增持方式

  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5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浙江永强;证券代码:002489)已于2015年7月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和2015年7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号)。

  为便于公司股东及时了解本次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公告如下:

  本次停牌主要目的为洽谈收购并增资一家主要从事互联网旅游相关业务的公司。经初步接触,2015年7月8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相关方已经签署了《投资意向书》。

  公司已经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深入的现场尽职调查,具体交易价格及相关安排将在相关机构完成调查后,根据尽职调查的实际情况由各相关方进行进一步协商确认。根据初步沟通方案及《投资意向书》,本次收购及增资涉及总金额预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30%。

  目前,该事项仍在积极筹划中,在尽职调查完成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43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的精神,公司高管基于对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依据证监发[2015]51号文之"二、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且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的,不适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特作出以下承诺:

  1.公司副总裁高海明先生承诺:在公司股票复牌后5个交易日内,以不高于10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股票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在增持承诺期间及增持后六个月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次承诺增持部分的公司股份。

  2.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徐佳先生承诺:在公司股票复牌后5个交易日内,以不高于10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股票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在增持承诺期间及增持后六个月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次承诺增持部分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管理层意向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持计划及目的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全体人员,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不排除自2015年7月9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规及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人承诺: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关注公司管理层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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