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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8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军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7,444,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52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7,434,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48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会议选出任晓剑先生、熊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出陈珠明先生、罗其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7,444,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啥蠡嵋槭鹿嬖駺>囊榘浮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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