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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6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投资")发来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整体利益,东风投资承诺: 自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截至2015年7月8日,东风投资持有公司股票604,9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0%。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7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投资")及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公司全体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来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东风投资、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公司全体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承诺人自愿以单个、部分或联合主体的形式,通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不低于22,000万元人民币的合计金额,增持公司股份。 2、承诺人增持的股份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3、承诺人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承诺人增持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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