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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5-6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知,鉴于对公司转型升级战略及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51号文件相关规定,计划在近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增持金额将不低于其个人近6个月累计减持金额的10%,预计控股股东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20万元,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220万元。 二、增持目的 公司长期坚持内生式和外延式并举的发展战略,在深耕传统业务、保持主营业务方向不变的同时,积极加快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新材料项目建设。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7月0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尤丽娟、尤友岳、尤友鸾等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中国未来资本市场的一致看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尤丽娟、尤友岳、尤友鸾等人 2、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增持目的 为提升市场信心,稳定公司股价,保护公司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未来10个交易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合计增持总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若因公司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等重大事项导致公司股票处于停牌状态,增持时间将从复牌公告之日起计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在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增持人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四、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资金全部来自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有资金。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参与增持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3、本次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5-05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控制的企业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南方")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近期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一、增持情况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号文件规定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控制的企业融信南方和2015年上半年减持过公司股票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 2、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3亿元; 3、增持时间:本次定向资产管理账户设立完成5个交易日内完成购买。 二、相关承诺 上述增持人员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15-014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卓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控股")《关于拟增持汉商集团股票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卓尔控股计划在未来二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汉商集团股票,金额不低于1220万元,且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卓尔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9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47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增持公司股票事宜,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东莞控股;代码:000828)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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