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5-4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通知,中国石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8日,中国石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46,000,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4%。增持前中国石化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86,273,821,101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1.26%,增持后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86,319,821,101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1.30%。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中国石化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5年7月8日起,以下简称"增持实施期间")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增持已增持的部分股份)。 三、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中国石化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国石化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15年7月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