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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5-050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拟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5日起停牌。2015年3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4月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公告》,明确本次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延期复牌公告》;2015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的规定,经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申请延期时间为3个月,即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8月4日继续停牌。2015年5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5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投资农业互联网金融市场,与我国供销系统国有龙头企业合作,以互联网为基础,开展农业信贷、租赁及其他相关金融服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能涉及新设或收购电子商务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各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相关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 2、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能涉及农业流通渠道的建设与运营,并收购与之相关的金融增值服务资产,公司与合作方的协商和谈判仍在进行中。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加紧沟通,加快进度,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并于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含停牌当日)每5个交易日公告一次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15-14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拟通过借款以解决公司债违约问题,目前处于尽职调查阶段,该重大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云网,证券代码:002306)已于2015年6月3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在指定的媒体上连续刊登《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33、136、138、141、143),另外公司债券自2015年6月1日起已暂停上市。现就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补充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的补充说明 公司拟通过借款方式解决公司债违约问题。在完成提供借款之前,相关单位需就公司资产、债务进行尽职调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也积极整理各项文件、合同以配合尽职调查工作。目前相关事项正在推进中。 二、公司股票持续停牌的必要性 公司因无法在付息日2015年4月7日之前筹集到足额资金用于支付利息及回售款项,已构成对本期债券的违约,鉴于上述尽职调查事项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借款以解决公司债券违约问题。公司认为该尽职调查事项,以及后续公司债违约事项的解决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且相关信息涉及面广预计难以保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4、12.14之规定,公司申请对股票进行停牌,并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申请股票复牌并将及时刊登复牌公告。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 元(含税)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5%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7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 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5日 ● 除息日:2015年7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7月1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己经公司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4年 2、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5 年7月 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以 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 5,221,424,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税前),共分配现金红利 261,071,234.2 元(含税)。 2014 年度本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规定,公司暂按 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75元。 上述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所转让的股票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将按照财税〔2012〕85 号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实际税率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实际税率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实际税率为 5%。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股票(沪股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5 元。 (4)对于机构投资者,其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5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5日 2、除息日:2015年7月1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7月16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 年7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除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5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联系传真:0991-8637008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层 邮政编码:830002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 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9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商议重要事项,该事项不涉及公司承诺的三个月内不进行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但目前尚有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要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通过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告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的停牌申请书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5-070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都化工,股票代码:002539)已于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筹划事项确定为收购涉及公司主营复合肥业务上游产业链的一家公司,该公司拥有磷矿资源,主要从事磷矿开采及磷酸一铵的生产销售,预估值为人民币约7-1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对标的资产开展前期尽职调查工作,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尽快推进上述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新都债,债券代码:112062)在公司停牌期间正常交易,不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5-036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20),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已于2015年5月06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23)、2015年5月13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24)、2015年5月20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25)、2015年5月27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5-027)、2015年6月3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28)、2015年6月10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31)、2015年6月17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32)、2015年6月25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33)、2015年07月02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34)。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5-049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控股")通知,雅戈尔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雅戈尔控股于2015年7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本次增持前,雅戈尔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李如成、宁波盛达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71,204,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4%。 本次增持后,雅戈尔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71,704,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6%。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以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雅戈尔控股拟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以不超过50,000万元自有资金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雅戈尔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且雅戈尔控股原已承诺:自2009年5月16日起,在未来十年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99,272,181股。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雅戈尔控股所增持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5-026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城市整体规划需要,铜陵市铜官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已对本公司老厂区面积约为58800平方米的土地及附属物进行征收(详见本公司2015年6月24日公告)。本公司拟于近日就老厂区土地征收涉及协议条款与相关方进行商谈,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9日上午起停牌。 公司将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15-019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煤矿发生事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煤矿--桑树坪煤矿,于2015年7月6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4人被困井下。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时,已确认该4名被困人员遇难。目前,事故正在抢险救援中,相关善后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上述事故目前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披露进展状况并提醒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八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5-036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要事项涉及投资工业自动化相关行业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埃斯顿,证券代码:002747)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公司正在对该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投资金额进行论证与评估,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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