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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56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投资事项,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国风塑业,代码 000859)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15-038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正筹划转让持有的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申请于2015年7月8日(周三)开始停牌,公司承诺不晚于2015年7月15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5-022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暂时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全体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7月8日向公司做出如下书面承诺: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至未来六个月内,不会减持其本人所持有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明确,管理团队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公司将专注经营,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展开与主要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增强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动员主要股东及投资者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增持公司股票,共同维护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华金瑞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前述三公司承诺于2015年年内(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一如既往继续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工作,提升业绩,回报投资者。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5-016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56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海外牧场事项,该事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事项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12.2条的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大康牧业;股票代码:002505)于2015年07月0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大康债;债券代码:112102)不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7月0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5-053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本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不晚于 2015年 7 月 15 日前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并公告复牌。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15-031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的非理性调整,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积极推动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同时公司还将加快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5-023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高管张定丰先生的通知,张定丰先生于2015年7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张定丰先生表示: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属于个人行为,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自本次增持之日起未来三年内不减持。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及目的 2015年7月7日,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书,公司董事长鹿成滨先生、董事、总裁盛新太先生、副总裁鹿超先生、副总裁郑维金先生、副总裁马中军先生、董事会秘书杜轶学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15年7月8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共计增持575-219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本次增持系公司董事、高管的个人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增持计划参与人持股情况如下: ■ 二、增持方式 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共计买入575-219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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